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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6
赣安监管(办)字〔2017〕106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
现将《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特制订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针对企业层面要做到五个重点检查: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人员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及竣工验收情况。
2.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落实情况,特别是“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和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分包转包、“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夏季高温雷雨等恶劣天气停产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涉药作业及储存场所风险管控情况。
3.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超标违禁非法成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存储超量和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行为。
4.零售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集中连片经营、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的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5.汛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夏季防雷、防静电和停产措施落实情况。
(二)针对政府层面要做到四个重点检查:
1.重点检查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与“上店下宅、前店后宅”专项整治部署开展情况;
2.重点检查高危产品管控情况;
3.重点检查高温停产部署落实情况;
4.重点检查“打非”责任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积极部署,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自改(7月)
1.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本方案督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对大检查的重点内容,要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对查出的各类问题要建立台账,并逐一按要求进行整改;
2.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企业自查要做到全覆盖。
(二)严格执法,全面深入开展企业隐患排查(8月至9月)
1.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自查,企业要结合自查全面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次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次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有效运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
2.属地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照督查检查重点内容,县(区)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要逐项对照标准检查,重点查非法、查管理、查资料、查设施、查落实。
3.交叉检查。组织五个产地设区市安监局开展交叉检查,本次交叉检查从8月初开始,8月11日前完成,具体行程安排由各检查组与当地设区市安监局衔接,当地设区市安监局负责将交叉检查工作要求和检查组安排通知县级安监局。检查组由各设区市安监局分管领导带队,成员由市安监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可抽调相关专家或产地县级安监局相关人员参加,各组要将检查情况书面材料及时向省局报送。
分组安排为:萍乡市局检查抚州市临川区、东乡县、金溪县;上饶市局检查萍乡市湘东区、芦溪县、莲花县;抚州市局检查宜春市万载县、袁州区;南昌市局检查上饶市广丰区;宜春市局检查萍乡市上栗县。
4.专项检查。省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总队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上栗县22家A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高温停产规定情况和6月份总局暗访发现存在隐患的7家企业整改情况。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落到实处(9月-10月)
省局将于9月、10月不定期对各地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和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要按时调度和上报大检查开展情况,并于每月底前填报《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至省局烟花爆竹处,联系人:李耀旭,0791-85257058(含传真),邮箱:yhbz@jxsafety.gov.cn。
(二)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三)督查、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轻车简从、廉洁执法。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好督查活动。
附件: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