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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北京市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5
赣安监管(办)字〔2017〕133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北京市工业企业有限
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北京市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19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学习并对照自查,按照赣安监管三字〔2017〕86号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将有关监管台账、执法汇总表和总结材料报送省局三处,联系人:黄庆荣,联系电话:0791-85257055,邮箱:183921253@qq.com。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