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北京市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5

赣安监管(办)字〔2017〕133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北京市工业企业有限

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北京市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19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学习并对照自查,按照赣安监管三字〔201786号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并于1030日前将有关监管台账、执法汇总表和总结材料报送省局三处,联系人:黄庆荣,联系电话:0791-85257055,邮箱:183921253@qq.com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7918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791-87379386 0791-87379377 传真:0791-87379377 赣安QQ群:62630376

赣ICP备11006889号-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A座16楼 技术支持:易动力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