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上栗县凤林出口 花炮厂“9·22”事故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9-23
赣安办字〔2017〕91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上栗县凤林出口
花炮厂“9·22”事故的通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9月22日21时45分左右,上栗县凤林出口花炮厂擅自组织生产,组合烟花(无亮珠)内筒机械装药工房发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省委鹿心社书记、省政府刘奇省长、李贻煌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要迅速了解核实情况,指导处置;要查明原因、严肃追责、做好善后工作;要举一反三,严格复产把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三超一改”和夜间作业行为,确保“五个一律”措施落实到位。省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连夜调度情况,并安排相关人员即时赶往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该起事故发生在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而且该企业在事故当天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县级安监部门责令停产整顿并查封。当晚,企业擅自启封组织生产并严重违规作业,导致多人死亡,性质十分恶劣。距万载县荣兴烟花鞭炮制造有限公司源丰分公司“8·26”事故短短1个月内,我省烟花爆竹连续发生两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0人,充分暴露出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较多漏洞,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压力骤增,形势严峻。省政府已决定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采取断然措施,全面进行停产整顿。各地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牢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断然措施,萍乡市已决定自即日起上栗县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停产整顿。全省其它烟花爆竹产地县(区)务必举一反三,要求辖区内的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至少停产两天进行自查自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辩识评估、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全面疏理规程制度、全面开展全员培训、全面开展反“三违”集中行动。企业在停产期间要妥善处置生产线上的余药、成品和半成品,确保停产期间安全;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二、严格复产验收把关,切实落实责任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务必全面夯实责任,由产地县级政府组织复产把关,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行复产验收。切实落实复产后的跟踪督导,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对各地前期已批准复产企业重新进行复产验收,复产验收报告必须经县(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审查同意后,企业方可恢复生产。要严格落实执行省安监局复产验收“十不准”和“五个一”活动要求,对存在“十不准”和未按照“五个一”开展活动并提供活动记录,无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台账和总结、隐患治理清单的企业,坚决不予复产。凡在验收过程中走过场、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安全监管,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各地要加强督查检查,暗查暗访,集中整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冒牌生产以及生产超规格、超药量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凡发现企业有“三超一改”(超员、超量、超许可范围组织生产、改变工房用途)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加强对停产企业的监管,凡要求停产的企业必须坚决停产到位,对擅自生产的企业一律以非法生产论处,坚决从严从重处罚。要严禁企业夜间组织生产,凡发现夜间生产的企业一律暂扣许可证。对停产整改的企业,一律采取上封条、上锁、断电、视频监控、定期巡查等有效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监督停产到位;对抗拒安监指令,擅自启封生产的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及主要负责人依照总局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和行业禁入。
四、加强一线监管,严格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制,推动产地县乡两级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乡镇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其它领导分片包干,层层落实一线监管责任。每家企业必须派驻驻厂监察员,严格责任落实。驻厂监察员要严防死守、盯紧看牢、认真履职,切实加大检查频次,重点对照“五查”(查非法,查管理,查资料,查设施,查落实)内容,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检查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跟踪督导,严格执行闭环管理规定。对履职不力的,将按失职失察从严追究责任。
五、全面进行排查,加强机械装药工房安全生产监管。今年来,我省已在机械装药工房发生4起事故、死亡12人。各地务必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凡未进行科技鉴定和安全论证的机械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新机械试用前必须报省局备案;二是烟花爆竹装药工房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由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具建筑施工图并按图纸建设施工。对机械装药工房墙体结构、防护措施及屋面结构不符合要求和违反工房定员定量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改;三是对使用的各种机械尤其是带药机械,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机械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机械生产厂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不得带病运转生产;严格遵守带药机械检修制度,在检修时,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位,并按照规范要求,将药物处置干净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业,严禁带药检修机械;四是机械操作员工必须持特作证上岗,检查中凡发现未持证上岗的一律停产整顿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国务院安委会第七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严、准、狠、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持续加强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