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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凤林出口花炮厂“9•22”较大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9
赣安监管花炮字〔2017〕144号
江西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凤林出口花炮厂
“9•22”较大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凤林出口花炮厂“9•22”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厅管三〔2017〕8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上栗县凤林出口花炮厂“9•22”事故的通报》(赣安办字〔2017〕91号)要求,将通报精神迅速传达至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安监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