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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上栗县 金凤出口花炮厂“2·5”燃爆事故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2-06

赣安办字〔2018〕11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上栗县

金凤出口花炮厂“2·5”燃爆事故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5日9时10分左右,上栗县金凤出口花炮厂成品库发生燃爆,目前造成1人失联。事故发生后,省委鹿心社书记、省政府刘奇省长、吴晓军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指出:安全生产一定要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要迅速核实情况,查明原因,做好舆情导控;要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稳定。

为汲取事故教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遏制和防范事故,遵照省政府领导指示,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举一反三,做好事故防范工作。一是要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赶订单超员超量超时组织生产情况,督促企业根据库存情况合理安排、以库定产;二是要科学制定春节时期停产方案,督促企业做好停产前期准备工作,要将生产线上成品、半成品和药物清理处置入库,搞好环境卫生,同时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春节停产期间一律采取上封条、上锁、断电、视频监控、定期巡查等有效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监督停产到位。三是要强化对证照到期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是否有非法组织生产行为,同时指导企业对残余半成品、药物进行妥善处理,对许可证到期前生产的成品合理处置,严禁企业整改期间储存半成品、成品、原材料及危险性药物。四是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重点排查县乡结合部、插花地带,尤其前期退出关闭企业要重点进行“回头看”检查。

二、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环节的监督检查

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环节的监督检查。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不得销售和购买未按要求进行标识和登记流向的产品;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监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严禁集中连片经营、走街窜巷销售,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超量存放、使用明火;要宣传和引导消费者购买和燃放属个人燃放的合格产品,确保燃放环节安全。

三、强化春节后复产验收标准把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强对企业重点设备设施、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节后复产检查验收工作,要认真督促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整改。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十不准”要求,坚持落实复产验收工作责任制,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复产验收工作,要坚持成熟一家,验收一家,通过一家,切实做到不安全不复产。对因擅自降低验收标准、把关不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将该企业纳入黑名单,依法依规处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举一反三,统筹推进其它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严、准、狠、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持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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