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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非煤矿山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4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文件
赣应急办字〔2019〕102号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非煤矿山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应急管理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计划的通知》安排,定于2019年9月下旬,在赣州组织一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非煤矿山企业中新任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非煤矿山企业中《安全合格证》已过期或2019年11月30日前到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考核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8:30,考核时间120分钟。
(二)地点:赣州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水南考试点(赣州市章江南大道外滩一号北区24楼)。
三、考核方式、内容
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生成试卷。考试满分为100分,80分合格。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备审: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证书材料(在国家学信网上能查阅到的,不需提供)。
参加考核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个人相关信息真实性负责。省应急管理厅将在考试前依规组织对参考人员有关资料进行审查,资料不全或条件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本次考核资格。
(二)参加考核的人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学历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4.2规定要求,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环境的人员担任的要求。
(三)参加考核的人员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若有舞弊、代考、替考以及相关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成绩,且一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核,并将其行为纳入安全生产个人诚信记录。
(四)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合格证》。本次考核不合格者,另行安排时间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其所在单位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五)请各地、各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督促提醒工作。
(六)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遇有其他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电话:0791-85257107)。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