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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0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0 12:13 信息来源:宣教处 字号:[] [] []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文件

 

赣应急办字2020〕62号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煤

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应急管理局,安源煤业集团公司 

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计划的通知》安排,省应急管理厅定于20206月在南昌市组织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煤企业中新任职的主要负责人 

    (二)煤企业中《安全合格证》已过期或20209月底前到期的主要负责人。

二、考核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624日(周三)上午8:30,考核时间120分钟  

(二)地点:南昌青山湖煤矿考试点(南昌市东湖区湖滨南路58号) 

三、考核方式、内容    

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从国家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生成试卷。考试满分为100分,80分合格。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备审: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证书材料(在国家学信网上能查阅到的,不需提供)。  

参加考核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个人相关信息真实性负责。省应急管理厅将在考试前依规组织对参考人员有关资料进行审查,资料不全或条件不符合的将不予受理本次考核申请。  

(二)参加考核的人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原总局令第92号)明确,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人员;煤矿矿长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

(三)参加考核的人员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若有舞弊、代考、替考以及相关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成绩,且一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核,并将其行为纳入安全生产个人诚信记录。   

(四)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合格证》。本次考核不合格者,另行安排时间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其所在单位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五) 进入考试场所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按要求配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个人健康通行码,参加考核人员考位要相互间隔,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考场内要保持自然通风,每日对考场、侯考室及考试用具严格开展消杀工作,进行彻底消毒清洁。

(六)请各产煤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应急管理局将本通知要求通知到辖区内的煤矿生产企业,督促提醒辖区内有关煤矿生产企业应参考的主要负责人报名参加考核。请承担考试任务的考试点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考前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防疫四个到位要求(人员管控到位、防护用品到位、防控责任到位、防控措施到位)。

(七)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江西省安全生产宣教育中心负责,遇有其他咨询事宜可联系联系人:刘方、黄景晗,联系电话:0791-85257107

本通知内容同步在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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