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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1

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1 15:34 信息来源:科信处 字号:[] [] []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文件

 

赣应急办字〔2020〕118号

 

  

 

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去年我省开展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专项治理,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监管,严厉打击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把巡视整改落到实处,促进我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市场规范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以下简称“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1号令)《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94号)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严厉打击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机构内部管理和执业行为,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健康有序开展,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回头看”治理范围

(一)机构范围。省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外省在赣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业务的机构。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以及1号令约束范围以外的机构除外。

(二)项目范围。2020年1月1日之后机构正式盖章出具的1号令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

三、“回头看”活动内容

(一)省内安全评价机构重点对不符合1号令要求的公职人员、非专职安全评价师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形成最新的专职安全评价师材料报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并出具承诺函。省应急管理厅将会同省、市社保部门对专职安全评价师进行核查

(二)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对去年专项治理行动中查找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检查,确保所有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所有程序已经闭环。

(三)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2020年以来的所有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项目进行一次检查,重点对机构出具的评价检测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安排专业精干力量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肃查处,及时整改。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存在问题的机构,针对不同情况,进行约谈、通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和联合惩戒等。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回头看”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全面梳理,归纳总结。省内安全评价机构2020年98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最新专职安全评价师名单、承诺函(电子版和盖章版)报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本级和所辖县(区)“回头看”活动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盖章版)梳理总结报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联系人及电话:吴振东0791-85257019,电子邮箱:1490209699@qq.com。

 

附件:市、县(区)应急管理局检查情况表

附件.doc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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