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工作集中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8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文件
赣应急办字〔2021〕45号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工作
集中整治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
近期,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以及我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要求,省厅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开展了专项调研,并请应急管理部专家进行专业指导。为解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规范管理,方便群众,省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2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工作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问题情况
通过调研发现,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
(一)日常管理不到位。发证机关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各环节工作管理不规范、不科学,未建立“全链条”的审批工作流程制度,各部门之间工作职责建章立制不完善;在培训、考核、发证环节申报审批资料不齐全,未对辖区内培训机构、考核机构、发证机构的有关档案管理开展日常有效监督管理。
(二)档案管理不到位。培训机构、考试部门、发证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档案台账,造成档案底数不清;工作责任不严不实,培训、考核、发证环节经办审签制度不严格;档案整理归档不及时,存在档案记录漏项缺项;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未落实,档案整理工作不细致;没有建立培训、考核、发证相互关联电子档案材料,造成档案信息查询不便捷,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责任落实不到位。各地报送补录和纠错信息数据工作责任不落实,对审核上报的补录和纠错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在各地集中自查自纠后上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信息补录和纠错数据核查中发现,存在数据本身错误不经认真核对仍然错补错纠现象,纠错整理后的数据仍然存在姓名、身份证号、操作项目等信息错误;证书发证日期信息中“初次发证日期”“有效开始时间”“有效结束时间”相互间不符合逻辑关系,时间顺序录入颠倒;还发现将未使用国家题库计算机考试发证数据申请补录上报的情况。
二、整治重点
各地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情况,对标对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治内容还应涵盖以下方面:
(一)全面规范考核发证工作。全面梳理特种作业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有关制度,加强考核发证的自查自纠,防止出现管理漏洞,造成服务盲区,考核发证环节实行签字痕迹管理,建立“全链条”申报审批流程,确保责任到人。对考试点开展整治,核查所配备的理论和实操考试设施设备是否与备案一致,设施状态是否保持安全良好等情况;依托社会力量建设的考试点考试管理工作必须由具有考核发证职能的政府部门管理,且逐步实现政府对考试点建设的自主投入,进一步建立完善培训考核体系,真正做到教考分离。
(二)全面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发证机关核查本级所发放的有效期内历年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培训、考试、发证档案是否建立台账,档案信息是否健全,有无缺项漏项,对所发证书的培训考核发证档案信息“全链条”逐一对账审核,确保考核发证档案完善齐全;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类目有关要求,规范培训档案管理;按照省厅《关于做好“三项岗位”人员证书信息补录及纠错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1〕35号)要求,按期完成特种作业证书信息纠错补录工作。
(三)全面规范培训监管工作。各地要落实部署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对照《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2016)开展培训条件自查,对培训机构自查进行监督检查,除了检查是否具备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教学及后勤保障设施、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等条件之外,还要检查培训机构是否具备承担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条件和能力,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实操培训设施设备,培训档案是否健全,每期每人档案做到随点随查。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培训机构,要彻底整改,整改完毕之前,不得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对培训信息采集录入错误率高、代考现象严重、培训合格率低的培训机构列入重点整治对象,不允许培训机构跨地区开展培训,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机构,依法依规暂停培训,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不具备国家规定安全培训基本条件的要坚决清理,严把培训质量关。
(四)改进工作作风,推进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提质增效。对考核、发证环节有关部门是否存在工作不规范、效率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相互推诿扯皮,服务不到位,甚至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整治,在确保考培要求、严把考培质量的前提下,精简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效率,改善工作作风,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提质增效,真正为群众着想、急群众所急,方便群众。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工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高危行业技能提升及证书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是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第一道关口。各地务必要提高站位,从坚决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政治立场,认识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每项工作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认真落实部署,确保集中整治成效。各地要认清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情况,对标对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要求,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下功夫,将此次集中整治作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重要举措之一,将整治内容列入为民办实事清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合理统筹推进工作,深查彻改,确保整治成效。
(三)加强督导督查和情况报送。在提升考核发证服务质效、开展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工作集中整治的同时,各地要加强特种作业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行为,确保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请各设区市汇总本设区市(含省直管试点市县)集中整治落实情况,于2021年4月25日前形成文字材料报省厅,联系人:徐芳、廖显松,联系电话:0791-85257213、85253678,13879127800,邮箱:397540670@qq.com。
省应急管理厅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集中整治交叉督查,交叉督查安排另行通知。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