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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4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4 11:36 信息来源:宣教处 字号:[] [] []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文件

 

赣应急字〔2022〕14号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

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和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厅〔202132号)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践操作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价管〔2022114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理论知识考试与安全技术实践操作考试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费收取标准:安全生产理论知识考试费用按每工种50元/人次收取;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践操作考试费用按每工种100元/人次收取。考试不及格者免费补考一次,单项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2个月。

    二、特种作业人员考务费收取标准:安全生产理论知识考务费用按每工种6元/人次收取;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践操作考务费用按每工种3元/人次收取。

    三、上述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确定的考试机构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收缴,开具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电子),不得委托安全培训机构代收。各级收取的考务费全额上缴中央国库,收取的考试费全额上缴同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主要用于考试点建设、维护、耗料购置或考试点临时租赁和考评人员劳务费等考试成本支出。

    四、各收费单位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1.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厅〔202132号

2.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践操作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价管2022114号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践操作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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