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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森林火灾应急能力项目建设视频推进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2
萍乡市、上饶市、鹰潭市、宜春市、新余市、赣州市、抚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森林火灾应急能力项目建设,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省应急管理厅定于近期召开全省森林火灾应急能力项目建设视频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推进萍乡、上饶、鹰潭、宜春、新余、赣州、抚州7个设区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项目建设工作。
二、会议时间
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30开会,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
省主会场设在省应急管理厅11楼会议室,各地分会场设在项目建设相关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一)省主会场
省应急管理厅领导,防火处、规财处负责同志。
(二)相关设区市和县(市、区)分会场
项目建设相关设区市和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项目负责人,火灾防治管理、规划财务等相关科室负责同志。
五、有关要求
(一)请萍乡市、上饶市、鹰潭市、宜春市、新余市、赣州市、抚州市应急管理局准备发言材料,并制作PPT演示文稿(含项目建设现场图片),重点汇报项目建设进展、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每个单位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1200字左右)。
(二)请相关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汇总市本级及所辖项目区参会人员名单,于2月22日上午将参会人员名单、发言材料(含文字稿和PPT演示文稿)报省应急管理厅防火处。联系人:胡成明,联系电话0791-85257356,电子邮箱jxsfhb2020@163.com。
(三)请省应急保障中心负责做好视频调试和保障工作。
(四)各会场要严肃会议纪律,提前10分钟进场入座。
附件:全省森林火灾应急能力项目建设视频推进会报名回执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