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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莲花县南岭乡树坑煤矿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函

发布时间:2023-08-22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莲花县南岭乡树坑煤矿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函

发布日期:2023-08-22 11:22 信息来源:煤监处 字号:[] [] []

萍乡市应急管理局:

816日,省应急管理厅对莲花县南岭乡树坑煤矿(以下简称树坑煤矿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1)+80m中部车场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只有1道正向风门,未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东风井安全出口靠里面的一道正向风门损坏;(2)+80EE21、+50EE31采区只有1条上山,采区生产系统不完善。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条第(项、第(项规定,上述两种情形属重大隐患。

按照《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及煤矿重大隐患督办有关规定,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对树坑煤矿上述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实施挂牌督办,同时移交莲花县应急局立案处罚。请你局按规定实施督办,跟踪问效、一盯到底,请于2023年918日前将隐患督办和整改情况书面报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杨瑶,电话0791-85257187。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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