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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赣应急字〔2023〕93号

发布日期:2023-09-05 09:14 信息来源:规财处 字号:[] [] []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助力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应急厅函〔2023〕16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事故预防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重大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高度,积极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助力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二、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要主动协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指导保险机构协助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演练等事故预防服务。保险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针对投保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帮扶活动。在日常服务中,要牢固树立风险减量服务意识,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与投保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合理制定事故预防服务方案,在保险合同文本中约定事故预防服务具体内容及频次。对在现场技术服务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如实记录、建立台账并告知投保单位,协助做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工作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从事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责险,做到高危行业领域投保率100%,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定期开展抽查,对检查中发现未购买安责险的企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但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处罚力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辖内各分局应当加强对保险机构的监管与抽查,对保险机构在经营安责险业务中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给予查处或纠正。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

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在2023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区安责险的投保情况以及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的相关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在2023年12月20日前将辖内保险机构利用安责险助力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情况报送江西局。


附件: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助力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


附件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2023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应急管理厅黄宇婧,0791-8525716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彭鹏0791-8383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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