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结合行业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安全工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时间
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自本通知发布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学时要求及学习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确定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三个专题。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为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2024年度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应急管理体系、应急预案编制、应急资源管理、应急指挥与协调、应急风险评估与防控、应急处置与救援及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等有关课程。
四、学习方式
(一)公需科目学习。公需科目学习可登录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jxhrss.gov.cn/jxjysb),自主选择公需科目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学满相应学时并经考试合格,系统将自行判定并计入个人2024年公需科目学时,无需个人申报。
(二)专业科目学习。专业科目学习可采取远程教育、集中面授、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远程教育形式通过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jxhrss.gov.cn/jxjysb)的“专业课广场”选择安全工程专业线上平台进行学习,完成学时可直接计入个人学习账户,无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安全工程专业学历教育、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著作及全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等,可按相关规定折算继续教育学时,通过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功能”--“折算学时申报”栏目进行申报,经审核批准后将获得相应学时并记录在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要不断完善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健全继续教育登记、统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经费保障,用好职工培训经费,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二)督促按时完成。各单位要提醒参加学习人员按时完成学时任务。2025年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任务,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按相关要求及时补学。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评定更高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