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2×25000Nm3/h制氧机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6-11-08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25000Nm3/h制氧机建设项目

:

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体公司)成立于20074月,公司是以生产氧、氮、氩为主要任务的生产单位,位于新钢气体公司内,属于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周红波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程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红波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周红波、占伟、黄香港、檀廷斌

注册安全工程师:

  磷、占伟、周红波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磷、占伟、周红波、黄香港、檀廷斌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5.11.25;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新余新钢集团公司,新钢气体公司院内。

法人代表:YU QI

注册资本:2166.7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110616号。

许可范围:氧气、氮气、氩气、液氧、液氮、液氩。

上次换证时间:20131213

规模:氧气2×25300Nm3/h、液氧2×400m3/h、氮气2×40000Nm3/h、氮气800 Nm3/h、液氮2×200 m3/h、液氩2×920 m3/h

占地面积:2.44万多平方米。

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分为两个区域,两区域相距2000m,第一区域为主厂区,生产储存气体,为25000m3/h空分装置区及液体储罐区单元,位于新钢气体院内;第二区域为气体缓冲罐区,位于新钢热轧厂房与炼钢厂房中间,主要用于将汽化的氧、氮、氩由管道输送至气体缓冲罐,再由管道输送至炼钢厂房及热轧厂房使用。新余中邦工业气体公司现有25000m3/h空分装置二套。(各配透平式压缩机一套,透平式氧气压缩机一套),透平式氮气压缩机3台。2000m3液氧槽一个,2000m3液氮槽一个、100m3液氩槽3个、1000m3氧气球罐4个、1000m3氮气球罐2个、200m3氩气球罐1个。

20111110取得了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10616号,有效期:2013121320161212 企业已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证号编号AQBW00080,有效期至2019413

目前,新余中邦工业气体公司的项目生产管理由新钢气体公司统一管理,由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全面管理生产、安全等工作,设有运行、维修二个车间,设有运行一班、运行二班、运行三班、运行四班、电工班、综合班、维修班、充填班八个班组,设有综合部、安全生产部、机动部、财务部四个部门。现有员工144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7人(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6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高级技师2人、技师13人、助工9人、高级工61人)。

新余中邦工业气体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4人经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1人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新余中邦工业气体公司20145月成立了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共设有9人。

新余中邦工业气体公司重大危险源于201212月在新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备案;于20139月经有关单位和相关方面的专家对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的审查验收,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整治改造通过验收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装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和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坍塌、车辆伤害、粉尘、毒物、低温、高温、噪声与振动。其中,火灾和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窒息、低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2.安全生产条件

1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位于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内,西北角距该项目液氧储罐137m是香博丽晶小区,北面围墙外为安信驾校,对面距液氮储罐180m是沁园村小区,西面围墙外是荒地,距本项目生产装置222m外是散户居民,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70m的要求。周围环境无其他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地震烈度小于度,地址条件好。

2)该生产装置采用的工艺、设备,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等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有:液氧、液氮、液氩等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通过对该装置现场检查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公司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装置现场检查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公司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根据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该企业不涉及剧毒品,

7)根据监控化学品目录,该企业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8)根据易制毒管理条例,该企业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9)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该企业不涉及高毒物品。

10)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该公司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11)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该公司生产装置、产品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12)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该公司25000m3/h空分装置区及液体储罐区单元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气体罐区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13)该公司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一整套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了职工(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实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将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同时,公司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14)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1号),我们对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安全生产条件逐一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化学品生产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12)在评价过程中,通过对厂址及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单元、生产工艺装置单元、储运单元等8个评价单元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我们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3.评价结论

新余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项进行了整改,该公司生产装置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1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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