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扁桃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

发布时间:2018-01-2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扁桃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

简介:

 

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属于规划的化工集中区。公司成立于201210月,注册资金5500万元,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志芳。

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于2013年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由山东润昌工程设计公司编制安全设施设计。201456日进行试生产,20141018日对该装置进行验收,由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验收报告,验收范围为104#生产车间、108#生产车间、109#生产车间、110#生产车间、2012022032042052062072098个仓库及208罐区、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变配电、给排水、供热、污水处理等)。2015121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50817,许可范围:扁桃体(1000t/a)、R-1-3-羟基苯基)-2-N-甲基氨基乙醇(50t/a)、邻氯扁桃酸(200t/a)、S-间苯氧基氰醇(200t/a)、二苯乙腈(100t/a)、3.5-二甲基-4-羟基苯甲腈50t/a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20t/a)、(S-alpha-2-氯基苯基)-6,7-二氢噻吩并{3,2-c}-吡啶-54H)乙酸(50t/a)、氯化铵(100t/a)、硫酸钠(50t/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18120日。

企业在验收之前,于201410月前已将108#生产车间装置设备分解到109#生产车间和110#生产车间。竣工验收时,验收报告依然按108#生产车间安装布置生产设备进行验收。本次换证评价范围是与企业沟通后按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来确定评价范围为:104#生产车间、109#生产车间、110#生产车间、2012022032042052062072098个仓库及208罐区、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变配电、给排水、供热、污水处理等)。

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涉及使用的原料有:苯甲醛、30%氰化钠、98%硫酸、醋酸乙酯、30%盐酸、20%氨水、邻氯苯甲醛、间苯氧基苯甲醛、三氯化铝、苯、乙醇、2,6-二甲基苯酚、乌洛托品、醋酸、甲醇、2-甲基-3-羟基苯甲酸、硫酸二甲酯、30%氢氧化钠、氯化亚砜、苯磺酰氯、4,5,6,7- 四氢噻吩并[3,2-c] 吡啶盐酸盐盐酸羟胺、三乙胺、次氯酸钠、扁桃腈、(R-邻氯扁桃酸、甲酸、磷酸、甘油、山梨醇、硫酸镁、碳酸钾、硼氢化钠、活性炭。涉及的中间产物和产品有:扁桃腈、扁桃酸、邻氯扁桃腈、邻氯扁桃酸、S-间苯氧基氰醇、二苯乙腈、3,5-二甲基-4-羟基苯甲醛、3,5-二甲基-4-羟基苯甲腈、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酸、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R-邻氯扁桃酸甲酯、(R-2-苯磺酰氧基-2-2-氯苯基)乙酸甲酯、(S)-alpha-2-氯苯基)-6,7-二氢噻吩并[3,2-c]-吡啶-54H)乙酸、R-间羟基扁桃腈、R-1-(3-羟基苯基)-2-氨基醇、R-1-(3-羟基苯基)-2-N-甲基氨基乙醇。生产中涉及的副产物有:碳酸钠、氯化钠、氯化铵、硫酸钠、氢氧化铝、氯化氢(吸收处理成盐酸)、二氧化硫(尾气吸收处理)、氢硼酸和氢气(硼氢化钠遇水反应放出,尾气放空处理)等。

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30%氰化钠、98%硫酸、醋酸乙酯、30%盐酸、20%氨水、三氯化铝、苯、乙醇、2,6-二甲基苯酚、乌洛托品、醋酸、甲醇、硫酸二甲酯、氢氧化钠、氯化亚砜、苯磺酰氯、三乙胺、次氯酸钠、扁桃腈、硼氢化钠、甲酸、磷酸、氢气、氯化氢、二氧化硫、氢硼酸。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黄香港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黄香港

报告审核人:

周红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黄香港、檀廷斌、占 伟、谢寒梅

注册安全工程师:

伟、谢寒梅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黄香港、檀廷斌、占 伟、谢寒梅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7.11.28;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本次换证评价范围是与企业沟通后按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来确定评价范围为:104#生产车间、109#生产车间、110#生产车间、2012022032042052062072098个仓库及208罐区、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变配电、给排水、供热、污水处理等)。

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下设营销部、质检中心、生产技术部、安环部、办公室、财务部;生产部又设置各类车间、设备科和维修中心等分管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管理工作。

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为部长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了安全环保科为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门机构。安全环保科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生产车间配备兼职安全员。

目前,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共有职工145人,其中公司管理人员20人;公司特种作业的电工作业2人、压力容器作业10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人、氯化工艺作业3人、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1人经培训合格,已取证。

公司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4人经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现有装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自验收以来,装置外部条件、装置变化情况如下:

1、企业在验收之前,于201410月前已将108#生产车间装置设备分解到109#生产车间和110#生产车间。竣工验收时,108#生产车间未按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布置生产设备进行生产。

其余所有生产车间、仓库自验收以来耐火等级、建筑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2、自验收以来,生产装置内部未新增建构筑物及生产装置,平面布置和各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无变化,建构筑物火灾危险等级无变化。

3、自验收以来,与验收时的变动为将乙醇由罐区储罐储存改为由205原料仓库储存;现在罐区储存为硫酸、液碱、醋酸乙酯、甲醇;其余生产装置、产品、生产工艺、设施、设备及主要建(构)筑物均未发生改变。

在验收时危险工艺辨识中,定性为项目不涉及典型的危险化工工艺。但产品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的合成工艺中,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辨识,属于危险工艺氯化工艺。

经现场检查提出后,企业已进行整改,由浙江正泰中自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对109车间两个氯化反应釜进行安装自动控制系统,并调校合格,具体见自控系统调试报告书。企业现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氯化工艺作业)的操作人员3人。

4、自验收以来,周边环境的建构筑物及火灾危险等级无变化。

5、企业依托的园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等),自验收以来未发生任何改变。东面架空电力线(杆高14m)在验收时已经存在,距离104生产车间(甲类)距离14m。自验收以来车间等耐火等级、生产性质均无变化。锅炉房、煤棚已停用,锅炉停用,全部由园区集中供热。

6、自验收以来,周边的主要敏感目标长江、居民条件与项目验收时一致,未发生变化。

7、自验收以来,企业拟投资新建年产阿托伐他汀中间体等产品570吨技改扩能项目,新拟建项目于20171124日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本次换证评价时,新拟建的项目未进行试生产及投产使用。

企业各装置自投产至今,生产设备及管道存在一定的腐蚀。因此,企业对生产设备及管道需加强防腐处理。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低)温灼烫、腐蚀(化学)灼伤及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粉尘等。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

2)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涉及使用的原料有:苯甲醛、30%氰化钠、98%硫酸、醋酸乙酯、30%盐酸、20%氨水、邻氯苯甲醛、间苯氧基苯甲醛、三氯化铝、苯、乙醇、2,6-二甲基苯酚、乌洛托品、醋酸、甲醇、2-甲基-3-羟基苯甲酸、硫酸二甲酯、30%氢氧化钠、氯化亚砜、苯磺酰氯、4,5,6,7- 四氢噻吩并[3,2-c] 吡啶盐酸盐盐酸羟胺、三乙胺、次氯酸钠、扁桃腈、(R-邻氯扁桃酸、甲酸、磷酸、甘油、山梨醇、硫酸镁、碳酸钾、硼氢化钠、活性炭。涉及的中间产物和产品有:扁桃腈、扁桃酸、邻氯扁桃腈、邻氯扁桃酸、S-间苯氧基氰醇、二苯乙腈、3,5-二甲基-4-羟基苯甲醛、3,5-二甲基-4-羟基苯甲腈、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酸、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R-邻氯扁桃酸甲酯、(R-2-苯磺酰氧基-2-2-氯苯基)乙酸甲酯、(S)-alpha-2-氯苯基)-6,7-二氢噻吩并[3,2-c]-吡啶-54H)乙酸、R-间羟基扁桃腈、R-1-(3-羟基苯基)-2-氨基醇、R-1-(3-羟基苯基)-2-N-甲基氨基乙醇。生产中涉及的副产物有:碳酸钠、氯化钠、氯化铵、硫酸钠、氢氧化铝、氯化氢(吸收处理成盐酸)、二氧化硫(尾气吸收处理)、氢硼酸和氢气(硼氢化钠遇水反应放出,尾气放空处理)等。

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30%氰化钠、98%硫酸、醋酸乙酯、30%盐酸、20%氨水、三氯化铝、苯、乙醇、2,6-二甲基苯酚、乌洛托品、醋酸、甲醇、硫酸二甲酯、氢氧化钠、氯化亚砜、苯磺酰氯、三乙胺、次氯酸钠、扁桃腈、硼氢化钠、甲酸、磷酸、氢气、氯化氢、二氧化硫、氢硼酸。

3)对照国务院令第190号《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所附监控化学品目录,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氯化亚砜、氰化钠属于监控化学品。

4)对照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可以看出,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氰化钠为剧毒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乌洛托品、硼氢化钠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依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苯、硫酸二甲酯、氰化钠、扁桃腈属于高毒物品。

8)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苯、甲醇、硫酸二甲酯、氰化钠、乙酸乙酯、氢气(硼氢化钠遇水反应物)、二氧化硫(尾气)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9)限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依据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122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等规定,该企业三足离心机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

10)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的规定,产品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生产工艺中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合成时涉及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酸与氯化亚砜反应,为氯取代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氯化工艺。

2.安全生产条件

1)厂址及与厂外民居、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1)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位于彭泽县工业园区化工聚集区,厂址在《彭泽县工业园矶山生态化工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批复(彭府字[2011]63号)的范围内,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符合区域规划。

2)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对外部影响主要是苯、甲醇、乙酸乙酯等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氰化钠、硫酸二甲酯、苯泄漏引起的中毒事故。

3)江西新信化学有限公司发生苯泄漏造成的火灾最大死亡半径为44m,重伤半径为53m

4)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60m,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社会风险分析:该装置不存在社会风险。

5)生产区危险装置及储存设施保持距长江岸线距离不小于200m。防洪大堤可保证项目受洪水的影响降低到可接受范围内。

6104车间、109车间、110车间与东面杆高14m架空电力线最近水平距离小于1.5倍杆高。实际上验收前东侧厂外沿园区道路已经有一条杆高14m的架空电力线,与104生产车间、109生产车间、110生产车间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验收报告未进行安全间距检查,结论定为符合要求。

其余建筑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相关规范要求。

7)该公司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交通运输便利,当地自然条件温和,地震烈度小于Ⅵ度,按Ⅵ度抗震设防,地质条件好。

2)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基本符合规范规定,基本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厂内主要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整改后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检测。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水消防系统、泡沫消防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作业场所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6)公用配套工程

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与生产相配套的供电、供水、供蒸汽、冷冻、压缩空气等均能满足生产要求。

7)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基本符合要求,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罐区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基本到位,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3.评价结论

在充分考虑本评价企业在役生产装置潜在的火灾、爆炸、中毒等的危险性,综合考虑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项进行了整改,其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生产装置具备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于可接受范围,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扁桃体酸系列1670吨医药中间体装置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建议

1、对本报告提出的隐患整改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对尚未进行整改到位的隐患应切实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保证整改资金到位,及时消防或控制隐患,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企业应根据企业发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应急救援的能力,逐步达到本质安全的目的。

3、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岗位练兵,提高员工的操作和判断、处理故障的能力,强化安全管理,创造条件在企业推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提交时间:

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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