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2-2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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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属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公司位于江西省鹰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岗片区鹰南大道。法人代表:蔡文辉,注册资本:9650万元整。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香精(食用品香精除外);货物进出口(除国英贸易经营资格外),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的除外);香精(食品用香精除外)生产工艺、装置及产品的研制和开发;对外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交流及技术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由鹰潭华宝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变更为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
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目前在役生产装置为年产8400香精香料项目,其中一期年产8000吨香精产品(调配香精7000吨,粉末香精1000吨)和二期年产400吨提取类香精香料产品。
一期项目为年产8000吨香精产品(调配香精7000吨,粉末香精1000吨),主要原料为植物性物料、丙二醇,其原料及产品均未使用危险化学品。二期项目为年产400吨提取类香精香料生产装置(涉及储存、使用、回收乙醇)。
该项目主要为年产400吨提取类香精香料产品建设项目。2016年12月21日换取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6]0925号,许可范围:正本:易燃液体;副本:茶梗提取物(120t/a)、咖啡浸膏(2t/a),春黄菊提取物(9/t/a)***。
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乙醇,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该公司车间2和储罐区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645号令修订),《安全生产条件许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年第79号修订)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受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年产400t/a天然提取物生产装置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的要求,与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协商确定了评价范围。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127号《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中心组织评价组,对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的周边情况、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及相关证照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评价报告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要求进行编制。
受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年产400吨提取类香精香料产品建设项目生产装置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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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檀廷斌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檀廷斌、谢寒梅 |
报告审核人: |
夏长喜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海波、苏睿劼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夏长喜、黄香港、谢寒梅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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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9.10;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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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现行职能部门有:安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设备管理部、技术一部、技术二部、计划采购部、生产管理部、行政人事部。
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现有人员100人,管理人员20人,其中该项目40人。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38人,其中叉车29人,电工2人,压力容器2人,锅炉操作2人,特种管理人员1人,2人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证。
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已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1人已经过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培训已制证待领取。
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设置有专职安全员1人,车间配备兼职安全员。
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于2019年1月25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特种物料辨识
天然气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2)重大危险源
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车间2单元和储罐区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工艺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物理爆炸(容器破裂)、中毒与窒息等,此外还存在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灼伤(冻伤)、淹溺及粉尘、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3)评价结论
鹰潭华宝香精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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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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