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11-2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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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4日,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园区,占地面积31804.3m2。法定代表人:何鸿杰,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园区,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六甲基二硅氮烷(1kt/a)生产、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竹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经营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的主要生产装置有1000t/a六甲基硅氮烷装置及配套公用辅助工程设施。主要产品为1kt/a六甲基二硅氮烷。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t/a六甲基硅氮烷装置,于2014年8月26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14]0795号,许可范围:六甲基二硅氮烷(1kt/a)。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7年8月25日到期,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因公司股权问题,自2016年5月开始停产,2018年7月2日专家组出具“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t/a六甲基二硅氮烷项目一期恢复生产方案评审意见”,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18年7月25日开始恢复生产。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受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状安全评价工作,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的要求,与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协商确定了评价范围。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127号《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的要求,中心组织评价组,对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周边情况、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及相关证照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评价报告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要求进行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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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新林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新林、谢寒梅 |
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檀廷斌、黄香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夏长喜、黄香港、谢寒梅、周红波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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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8.5;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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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4日,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园区,占地面积31804.3m2。法定代表人:何鸿杰,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园区,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六甲基二硅氮烷(1kt/a)生产、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竹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经营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与吉安创新聚氨酯有限公司设置在一个厂区内,公用工程如供水、供电、锅炉、消防、办公等为两家公司共用。两家公司生产区之间用围墙隔开。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的主要生产装置有1000t/a六甲基硅氮烷装置及配套公用辅助工程设施。主要产品为1kt/a六甲基二硅氮烷。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t/a六甲基硅氮烷装置,于2014年8月26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14]0795号,许可范围:六甲基二硅氮烷(1kt/a)。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7年8月25日到期,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因公司股权问题,自2016年5月开始停产,2018年7月2日专家组出具“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t/a六甲基二硅氮烷项目一期恢复生产方案评审意见”,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18年7月5日开始恢复生产。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设有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行政部(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人员约35人,其中管理人员约8人。特种作业人员6人,其中电工2人,焊工1人。二级司炉2人,叉车司机1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1人。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已于2018年5月23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主要负责人合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共2人已于2018年5月28日报名参加2018年7月举办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辅导班(目前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辅导班已推迟到2018年9月举办)。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已备案,见附件。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火灾、爆炸、物理爆炸、中毒、窒息、化学灼伤、热灼伤、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淹溺、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物理爆炸、中毒和化学灼伤。
2、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品。
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及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氨为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4、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监控化学品目录》: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6、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液氨为高毒物品。
7、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8、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涉及国家重点监管典型危险化工工艺。
9、定量风险评价法计算: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220m;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70m;低密度人员场所:单个或少量暴露人员(<3×10-5)的社会风险不存在。
2)评价结论
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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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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