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龙南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南亨石官背建筑用凝灰岩矿排土场关闭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龙南鲁地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16日,住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亨乡圭湖村石官背。根据投资人的变化情况,2024年7月1日,龙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企业更换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龙南鲁地矿业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MA398ML67Q,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龙南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南亨石官背建筑用凝灰岩矿(以下简称“南亨石官背建筑用凝灰岩矿”)为龙南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下属矿山,位于龙南市南亨乡圭湖村,矿区面积为0.265km²,许可开采深度为+630.1m~+410m,生产规模60.0万m³/a,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有效期限自2021年1月22日至2050年4月22日。南亨石官背建筑用凝灰岩矿是一个生产多年的露天矿山,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采用潜孔钻机穿孔、深孔爆破的开采工艺。该矿山于2023年1月12日获得由赣州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该矿山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2025年5月,根据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龙南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南亨石官背建筑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诊断报告》,报告指出“该矿山排土场现堆置高度约85m,超过原设计总堆置高度”。龙南市应急管理局随后在现场进一步检查,当即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龙〉应急现决(2025)矿02号],要求企业“停止排土作业,按照相关规范履行好排土场的相关手续”。收到执法文书后,矿山立即停止排土。2025年9月,矿山委托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龙南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南亨石官背建筑用凝灰岩矿排土场关闭设计》(以下简称《排土场关闭设计》)。2025年11月,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排土场关闭设计》通过了龙南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组织的专家评审。 企业于2026年1月基本完成了《排土场关闭设计》要求的工程量。企业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照设计要求及《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进行龙南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南亨石官背建筑用凝灰岩矿排土场关闭工程验收。经过验收,现有的生产及生产辅助系统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于2026年1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排土场关闭设计》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接受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评价专家组于2026年1月3日对该企业的排土场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等工作,根据排土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企业按照整改意见进行了整改。2026年1月18日,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派评价人员对该企业安全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并核实。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在分析资料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写了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作为该企业排土场关闭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
项目组长 | 管自强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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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管自强、陈浩 | 报告审核人 | 许玉才 |
技术负责人 | 李彦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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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管自强、陈浩、邓飞、黄伯扬 |
现场工作人员 | 管自强、陈浩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排土场的周边环境及项目安全设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等进行了实地检查,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项目资料。根据该项目的生产特点和环境条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以及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程度、并提出相关安全对策措施,对该排土场关闭工程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6.1.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1.19 |
评价报告 | 评价对象:龙南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南亨石官背建筑用凝灰岩矿排土场关闭工程 评价范围:对《排土场关闭设计》确定的排土场安全设施(包括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性进行验收评价。 ⑴平面范围:矿界外西北侧山谷,总占地约80300m²。 ⑵垂直范围:堆置标高+416~+490m。 ⑶本次评价不包括:该矿山的采场、矿石运输道路、工业场地、生产作业设备、碎石破碎系统、职业卫生评价及相关辅助设施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已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析出重点防范的安全风险,实事求是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给出了安全风险是否可控的结论。 结论:龙南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南亨石官背建筑用凝灰岩矿排土场关闭工程安全设施符合《龙南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南亨石官背建筑用凝灰岩矿排土场关闭设计》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要求,具备关闭验收的条件。 |
评价人员:管自强 矿山管理人员:熊凤才 评价人员:陈浩 评价人员:陈浩 矿山管理人员:熊凤才 评价人员:管自强 |
(终稿)龙南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南亨石官背建筑用凝灰岩矿排土场关闭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