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一、二期各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
发布时间:2016-01-2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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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16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一、二期各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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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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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由理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独资公司。位于江西省瑞昌市县码头工业城,占地面积1600亩,法人代表卫少琦,注册资本22418万元美元。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16万吨/年甲烷氯化物项目规划建设规模为4×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对于配套烧碱厂平衡氯气有重要的作用。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16万吨/年甲烷氯化物一、二期建设规模各为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甲烷氯化物生产采用甲醇法,主要为甲醇氢氯化和一氯甲烷氯化两步反应以及产品精馏、HCl吸收、尾气处理、四氯化碳加氢气相催化转三氯甲烷(CTC转换)、冷冻等工序。其中氢氯化装置、氯化精馏装置、冷冻装置、中间罐区等一、二期各建设一套,另外在一期建设了二期共用的液氯贮存及气化、氯化氢吸收及尾气处理、四氯化碳转化等装置及配套的甲醇罐区、酸碱罐区、装置变电所、操作室等。二期装置所需的给水、消防水、脱盐水、空压制氮、301总变电站、硫酸罐区、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罐区等公用辅助设施依托已建设施。
该项目生产及使用原材料主要有:甲醇、氯、氢、氯化氢、盐酸、氢氧化钠、硫酸、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R22、氮气等。该项目为化工生产装置,其中产品或中间产品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化氢、盐酸、废硫酸等均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范畴。应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项目2014年1月28日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办外资[2014]61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2014年6月4日通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赣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4]1321号); 2014年11月25日通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赣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4 1346号);该项目(一期: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 2015年2月2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赣安监危化项目备字[2015]215号),试生产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日;该项目(二期: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 2015年6月26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赣安监危化项目备字[2015]227号),试生产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该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SIS)变更,委托原设计单位进行了设计变更并于2015年6月12日得到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变更审查批复。
该项目由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设立安全评价,由北京蓝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并编制了安全设计专篇,施工主要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等承建,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该项目一期于2014年8月开始建设,2015年1月建成;二期于2014年11月开始建设,2015年5月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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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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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陈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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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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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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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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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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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陈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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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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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阿新林、戴磷、周红波、谭志洪、徐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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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5.8.20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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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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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16万吨/年甲烷氯化物项目(一、二期各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
项目规模:8万吨/年甲烷氯化物,其中一氯甲烷43304吨/年(其中外售5000吨/年),二氯甲烷32368吨/年,三氯甲烷44193吨/年,CTC转化三氯甲烷装置能力10000吨/年。
项目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码头工业城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投资主体: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卫少琦
占地面积:9 0亩(全公司总占地面积1630亩)
投资总额: 3.8亿元人民币
安全设施投入:1581万元人民币
设计单位:
北京蓝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证书编号:A111001385。
工程施工单位:
1、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主体施工),化工石油工程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A1094142060101-12/4。
2、南通通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公用辅助设施):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A1124032068366-10/1。
工程监理单位:
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等,证书编号:E132014346-4/1。
项目试运行时间:一期:2015年2月,二期:2015年6月
变更设计情况:该项目选址、总图、工艺路线及建设规模无变更设计,调整了自动控制内容(SIS),设计单位进行了相应的设计和审查。
一)项目组成
1、主体设施:
二套装置均建设的工艺装置:氢氯化单元、氯化及产品精制单元、中间罐区单元等。一期建设的二套装置共用的液氯贮存及气化单元、HCl吸收及尾气处理单元、CTC转化单元。
2、公用、辅助设施
包括:甲醇罐区、酸碱罐区、冷冻站、装置变电所、泡沫消防等。
二)厂址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码头工业城镇南路。东面为南北向的理文路,理文路东侧为理文造纸公司(同属理文国际投资),理文造纸公司的南侧隔镇南路为华中国际木材产业园,东南约800m外为赤湖;南面为工业城区东西方向主干道——镇南路,镇南路的南侧为新建的220kV变配电站;西面为工业城区南北向的园区大道经六路,隔六经道的西侧为新洋丰化肥有限公司(复混肥企业)、红木大市场,西南侧移民新村(距围墙800m);厂区北侧围墙外为东西向宽40m的滨江大道、长江大堤和长江,以及理文公用码头。
该项目地处理文化工建设项目用地的中部,东面为南北向的理文路,理文路东侧为理文造纸公司(同属理文国际投资);北侧为动力车间,距离超过50m;西侧为经六路;南侧为离子膜烧碱装置区,距离40m;再南侧为氟化氢及有机氟装置区、办公区域,最南侧是工业城主干道镇南路。 项目周边1000m内无民居。西侧与红木大市场的距离大于1000m,北距长江750m。
离子膜烧碱建设项目地处理文化工公司用地的中部,北侧为甲烷氯化物项目,继续往北为动力厂;南侧为氟化氢及有机氟化工装置区,再南侧为办公区域。
该项目区域总平面布置:
年产16万吨甲烷氯化物分为四套建设,每套装置的生产能力均为4万吨/年。四套装置设计呈四边形平行布置,目前已建成二套,东西向布置。每套装置均含有的工艺装置包括:氢氯化单元、氯化及产品精制单元、中间罐区单元、检验槽罐区、氯甲烷压缩、冷冻单元等。每套装置的内部布置相同;共用装置液氯贮存气化单元(801J)、CTC转化单元(805)、HCl吸收及尾气处理单元(801C)、酸碱罐区(801K)布置在801装置的东侧,从北到南依次布置CTC转化单元、液氯贮存气化单元、HCl吸收及尾气处理单元,酸碱罐区布置在HCl吸收及尾气处理单元的东侧。
甲醇罐区布置在离子膜烧碱装置液碱罐区的西侧,用防火堤隔开。
装置变配电所布置在装置的南侧,靠近离子膜烧碱装置的盐库。
单套装置内布置
每套装置内部布置相同,以第一套装置(GMS801)为例:
氯氢化装置(801A)、氯化精馏装置(801B)、布置在装置区的南侧,从东向西布置,氯甲烷压缩机框架(801E)布置在801A的东侧,冷冻厂房(801D)布置在801A的东北侧、801E的南侧,冷冻厂房的东侧设置现场操作间,中间罐区(801E)、再生干燥(801G)布置在装置的北侧,检验罐区布置在装置的西侧。801F为管廓。
甲醇罐区布置在离子膜烧碱装置液碱罐区的西侧,用防火堤隔开。
四)主要工艺技术
该采用的主要工艺技术;
1、采用甲醇氢氯化法(甲醇法),以甲醇和氯气为原料,甲醇先与氯化氢进行氢氯化反应生成一氯甲烷,一氯甲烷再经氯化生成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及四氯化碳,氯化氢直接利用氯化产生的氯化氢,具有副产HCl量小、产品比例调节范围大、产品质量高等优点。
2、CTC处理采用江苏理文化工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的CTC加氢转化制氯仿成套工艺技术。该技术采用自主研发的纳米级负载型铂催化剂,在固定床中CTC气相加氢生成氯仿,再经压缩、冷凝、精馏等工艺制得纯净的氯仿产品。
主要化学反应方程式:
四氯化碳转换为三氯甲烷(氯仿)总反应式:
各步反应: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 主要危险、有害物质
原料:甲醇、盐酸、硫酸、液氯、氢气、氢氧化钠、R22、氮气、导热油、等。
产品和中间产品: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化氢、盐酸、废硫酸等。
其中属危险化学品的有:甲醇、氯、氢气、氢氧化钠、氯化氢、盐酸、硫酸、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R22、氮气等。
一氯甲烷生产过程产生少量二甲醚、硫酸二甲酯等,存在在废硫酸中外售。CTC转化过程中存在少量甲烷,送到燃烧系统处理。上述物质含量较低,不单独构成危险化学品物质。
2、危险工艺辨识
该项目一氯甲烷合成属氯化工艺,一氯甲烷与氯气反应生成甲烷氯化物(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甲烷)属于氯化工艺;CTC处理单元的采用气相法四氯化碳加氢转化制备氯仿工艺属于加氢工艺;均属典型的危险工艺。
3、重大危险源辨识
该项目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化学灼伤、触电、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热灼伤、冻伤、淹溺、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
4、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确定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 告2014年 第13号个人可接受风险值计算,该公司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对于“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 (<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150m;对于“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1´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010m。
三、评价单元划分
评价单元划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一)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1、一氯甲烷贮罐内为液化气体,属液化烃类,中间罐区一氯甲烷的总容积为200m3,与装置的距离不足。建议每套装置将一个一氯甲烷罐作为备用应急罐,控制氯甲烷总容积不超过100m3,以满足GB50160-2008第5.2.1的要求。
2、SIS系统现场应尽快完全安装到位,确保处于正常状态,严禁解除运行。
3、一氯甲烷罐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4、液氯气化罐区应设事故围堰或事故池。冷冻装置的低温二氯甲烷罐应设防火堤,伸到与装置的道路上的设备应设防止碰撞装置。
5、酸碱罐区距离围堰边缘过近,应采取措施防止泄漏流散。
6、按要求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及便携式检测报警器。
7、防爆区域的电气接线应符合防爆要求。
8、仪表应及时检验,保证显示准确。
9、灭火器应放置在专用箱内。
10、安全警示标识按要求配置。
11、危害告知卡应覆盖岗位所有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
二)安全生产管理对策措施
1、应按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安全标准化工作。
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如泄漏管理责任制等。
3、根据试生产运行情况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的要求完善操作规程。
4、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70号的要求进行生产风险公告。
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厅管三〔2014〕70号的要求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
三)建议采取的对策措施
1、建议301总变电站的另一台35/10kV变压器尽快实施、运行。
2、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防止泄漏,使岗位的尘毒不超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一、二期各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化学灼伤、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热灼伤及噪声、高温及热辐射等。
2、该项目与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相邻装置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液氯罐、氢氯化装置、氯化精馏装置、CTC转化装置、一氯甲烷罐、氯气管道属于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
3、根据重大事故后果评价,发生液氯罐泄漏事故的危害半径为2030m。
4、根据重大危险源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计算,个人风险值和社会风险在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对于“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 (<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150m;对于“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1´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010m。
5、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氯为剧毒品。
6、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三氯甲烷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7、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无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8、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氯、氢气、甲醇、一氯甲烷、三氯甲烷为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9、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该项目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0、《关于公布首批、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该项目一氯甲烷生产,一氯甲烷与氯生产甲烷氯化物为氯化危险工艺,CTC转化为加氢危险工艺。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选址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第十九条的要求。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卫生防护距离最大为200m,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脆弱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分别为1150m和1010m,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所规定的场所。
3、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等,选址、装置这间的距离、建构筑物等满足安全条件。
4、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规划的化工园区。
5、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该项目公用、辅助装置可靠,可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7、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提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
8、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建筑质量监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雷、防静电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9、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备案,安全条件审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批、试生产备案等。
10、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11、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1号的要求。
12、该项目与相邻装置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应急救援等基本满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0号的要求。
三)评价结论: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四)评价建议
1、该项目按7.2.3节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对策措施,提高该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2、该项目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完善和更新,根据在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安全设施,提高本质安全度。
3、加强对已采用的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对安全附件、联锁装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定期校验或标定,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4、按国家相关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
5、装置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安全标准化工作。
6、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加强该项目的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及评估工作。
7、每年要对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至少每3年要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修订;当工艺技术、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审核修订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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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