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民可信(高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清洁工业燃气项目(一期)余热余能电厂及110KV变电站安全设施竣工
发布时间: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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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可信(高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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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清洁工业燃气项目(一期)余热余能电厂及110KV变电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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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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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可信(高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于2018年03月30日经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企业于2020年3月6日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后法定代表人张文革。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新街镇(江西省建陶基地)。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生产与供应,燃气生产和供应等。
济民可信(高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是济民可信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江西省高安市建筑陶瓷产业基地工业园区(高安市南部新街、八景和独城三个镇交界处)建设年产120亿Nm3工业燃气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年产90亿Nm3工业燃气装置。在厂站内以煤为原料,以氧气和蒸汽为气化剂在气化炉内生产粗煤气,粗煤气经净化处理后作为工业燃气,通过厂外燃气管道输送,为陶瓷基地内相关企业提供燃料气。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年产90亿Nm3工业燃气装置属于D4513煤气生产和供应业。2018年7月24日取得了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通知,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360983-45-03-007251。本工程属于配套的余热余能电厂及110KV变电站。
该项目预评价单位为江西安达安全评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预评价报告在2019年1月22日取得高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为高安市应急管理局)的存档备查意见。安全设施设计单位为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3台飞灰焚烧炉设计单位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设施设计于2019年7月12日取得高安市应急管理局的存档备查意见。PC总包单位(施工单位)为浙江铂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省中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及设备设施安装,安装结束后,企业编制了试生产方案,并于2020年8月29日,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生产方案召开技术审查,经过试生产运行。该项目投入试运行以来,装置和工艺运行平稳,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正常运行,整个试生产过程比较平稳,未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及重大泄漏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受济民可信(高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组织项目评价组对工程的立项批准文件,设计、施工、监理文件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和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于2021年5月26日、8月6日等多次到现场,并与建设单位核实确定本项目验收范围为余热余能发电厂及110KV变电站。主要建设规模为三炉四机即新建三台130t/h超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CFB)飞灰焚烧炉配三台N45超高温超高压纯冷凝汽轮发电机组以及一台C25MW中温中压抽凝汽轮发电机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规定,编制完成本报告。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报告所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企业应根据项目生产、储存场所的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进行一一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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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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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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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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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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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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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香港、占伟、黎余平、罗沙浪、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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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黄香港、占伟、罗沙浪、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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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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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占伟、黎余平、谢寒梅、罗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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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5.26、8.6、10.28,现场评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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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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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与业主协商,确定验收范围为:余热余能发电厂及110KV变电站,建设规模为三炉四机即新建三台130t/h超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飞灰焚烧炉配三台N45超高温超高压纯冷凝汽轮发电机组以及一台C25MW中温中压抽凝汽轮发电机组。具体包括:
(1)项目“三同时”情况;
(2)厂址及周边环境的符合性;
(3)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的符合性;
(4)主厂房:包括锅炉岛、汽机岛、主变、尾部脱硫脱硝、厂用高低压配电室、炉水校正及炉内加药系统等;
(5)主体设备锅炉及其配套设施,站内床料系统、炉前料仓,辅助燃料/床料输送系统(至炉前料仓为止),包括带式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等;
(6)除灰渣系统:包括气力输灰系统、灰库(不包括厂站变更设计的两座灰库)、机械输渣系统及渣库;
(7)厂区系统:电站厂区内至界区边缘的总体工程管廊接口处的汽水管道、点火燃油管道、压缩空气管道、除盐水补水管道、给排水管道、电缆沟、照明及通信电缆等;
(8)配电装置系统;110kVGIS变电站。
(9)企业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管理等。
注:点火油罐区不在本报告验收范围,在厂站主报告中验收,本次验收评价范围与安全设施设计范围一致,考虑工艺的完整性和验收范围的完整性,其中设计阶段由五环设计的主体设备3台锅炉也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本评价针对厂区本项目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设备、装置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及相关检测检验情况,审核评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人员培训、设备管理、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保障措施,对整个工程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进行符合性评价。
消防已通过专项验收,本报告将消防验收合格报告和防雷接地检测报告作为附件。
本评价报告是在济民可信(高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完成的,如提供的资料有虚假内容,并由此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及其它后果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如委托方在企业评价组对现场检查完毕后,对现有的工艺、设备、设施、地点、规模、范围、原辅材料等自行进行改造,造成系统的安全程度也随之发生变化,本报告将失去有效性。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1.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济民可信(高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清洁工业燃气项目(一期) 余热余能电厂及110KV变电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淹溺等。其中火灾、锅炉爆炸、容器爆炸是本装置的主要危险因素。
2)本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该装置的危险化学品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4)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辨识,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规定,该装置不涉及使用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2020年)等的规定,该装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6)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辨识,该装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7)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公安部公告2017年版),经辨识,该装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8)根据《高毒物品目录》辨识,该装置不涉及高毒物品。
9)《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辨识,该装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0)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的要求,该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1)依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等规定,该装置不涉及限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12)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管控若干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32号)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进行分析检查,本装置不属于化工装置,检查结论为符合要求。
2.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该项目厂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新街镇(江西省建陶基地),与周边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周边河流、企业等距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路满足《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要求。本项目距离赣江约12公里,距离肖江2公里,1000m范围内无河流,1000m范围内无铁路。
2)根据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开发的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分析结果,锅炉发生物理爆炸时,其死亡半径为17m,重伤半径为30m、轻伤半径为51m。
3)根据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开发的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多米诺效应分析结果,本项目发生事故引发的多米诺效应最大的为锅炉发生物理爆炸引发的多米诺效应,多米诺半径为以锅炉为中心,半径为24m范围。
4)该项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防火间距及相关标准规范距离,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5)该项目所在地安全条件(不包括地震等破坏力极大的自然灾害)能满足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需要。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该项目设置采用集散式控制系统(DCS),在控制室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视和自动控制。主要的和重要的参数集中到控制室,由DCS系统显示和控制。对于一般的参数,采用就地显示或控制。对于生产操作要求上必须要在现场操作和监视的机组或设备,则在机组或设备附近设置操作仪表盘。
该项目经过了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已经根据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全部采纳,进行施工。该项目在安全设施设计时采纳了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按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图中的安全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该工程是按目前国内现行有效的标准进行的设计,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1)技术、工艺安全可靠性
本项目的技术工艺成熟可靠,建设项目采用了DCS控制系统对生产进行监控,对工艺参数、事故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停车实现了程序控制、远程操作,对生产调度协调一致,保证了该项目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
在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场所,根据规范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
因此,该项目技术、工艺具有一定的安全可靠性。
2)装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分析结果
该项目主要装置设备大部分均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企业生产的设备;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压保护设备相关处设有安全阀等。
装置中各设备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制作、安装;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压保护设备相关处设有安全阀、防爆膜等。爆炸区域的电机、仪表等均选用防爆型,考虑部分物料的腐蚀性,部分选用防腐蚀型。
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公用接地网。
在试生产过程中装置、设备及安全设施安全可靠,未发生因装置设备原因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表现出来一定的安全可靠性。
3)其它安全可靠性分析
该项目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均为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安装。
该项目经过试生产运行,公辅工程均能满足项目要求。
5.建设项目试生产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项目设计单位: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综合甲级。PC施工总包单位为浙江铂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经过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和安装,在施工、建设、试运行过程中,针对性的对相关设施进行分析解决。
建设施工单位针对有关主管部门曾多次专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检查形成的安全检查专家意见整改意见进行了一一落实,进行了闭环管理。
对项目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逐一整改和答复。
6.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项目立项审批手续齐全,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施工监理均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安全设施设计已通过高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有关专家审查、备案,并按照规范施工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施工、监理手续。试生产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均聘请相关行业专家进行审查。
2)该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3)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之间的间距满足安全要求,建筑结构、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净宽度、净高度、转弯半径均满足运输车辆及消防车辆通行。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急性中毒窒息的设施和措施合理。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基本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特种设备、强制检测设备设施监督检验情况:该项目锅炉、起重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气消防等均进行了检验检测,并取得了检验报告;安全阀和压力表也进行了校验,校验结论合格;
6)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气等等满足需要。
7)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公司安全环保部、各个分厂车间处室分别设置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了上岗资格证;专职安全员均为大中专专业且具有相关安全工作经验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基本健全,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具备本岗位的履职能力;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
8)应急救援有效性:该公司已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于2020年7月29日在高安市城市燃气管理站进行了备案,于2021年3月1日在高安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3609832021012),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9)通过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分析、评价,我们认为该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建设程序合法;厂址总体布局合理,工艺技术成熟,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齐全,并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达到了设计要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满足该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
10)该项目设自动监控系统,设有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自动监测测点的布局合理,现场。该项目采用的自动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11)该项目试生产后所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劳动安全措施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
12)该项目试生产后的技术工艺、装置、设备等符合相关规程、标准;
13)该项目建立有较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工作人员均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写完善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
14)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锅炉司炉工、锅炉水处理工、电工、起重机司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参加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满足生产安全需求。
16)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并按照规定经应急管理局教育、培训均取得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具备与该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均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上岗前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培训;职业、职能技术培训;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上岗。具有相应安全知识和技能。
17)该项目试生产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7.结论
通过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试生产全过程的分析、评价,评价组认为该项目建设总体布局合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安全设施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生产和使用。该公司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一整套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了职工(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同时,公司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该公司进行了整改。该项目投入试生产运行以来,主要设备状况良好,设备安全防护有效,安全设施运行良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综上所述,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认为:济民可信(高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清洁工业燃气项目(一期) 余热余能电厂及110KV变电站工程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验收条件。
建议
根据对济民可信(高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清洁工业燃气项目(一期) 余热余能电厂及110KV变电站进行的现场安全检查和验收评价,本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提出以下建议:
1.安全设施的更新与改进
1)企业停产后,需要再次开车前,应制定复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开工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然后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住建部门提交申请,待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合格后,主管部门同意复产后方可复工复产。
2)复工前还应对所有安全设施进行反复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要及时更换。
3)企业应紧跟科技发展,不断借鉴国内外同类企业所采用的安全设施,寻求更安全、更经济、更合理的安全手段,对原有的安全设施定期检验,根据生产情况做出更新与改进。对老化、过期、淘汰的安全设施要及时更换。
4)依据《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33-2009)7.3检查与维护,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对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记录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及结果。探测器的传感器已达到寿命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更换。
5)依据《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33-2009)7.3计量检定,按计量要求对检测报警仪定期检定。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设施、器材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9)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应当确保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处于正常适用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并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10)依据《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5.2.8.8,生产单位对输送管线、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11)依据《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8,生产单位对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及其照明灯具等应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修整、更换或重新设置:a.破坏可丢失;b.标志的色度坐标及亮度因数超出其适用范围;c.逆向反射标志的逆向反射系数小于量小反射系数的50%。
12)依据《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每周应对消防泵和备用动力进行一次启动试验,并应按规范填写系统周检记录表;每季度应对系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规定,并应按规范填写系统季检记录表;每年应对系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及要求除按季检规定的检查外,尚应符合规定,并应按规范填写系统年检记录表;系统运行每隔2~3年,应按规定对系统进行彻底地检查和试验。
13)企业每年都要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计划地改善企业的劳动条件消除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完善与维护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间的发展,各种新的安全生产问题会不断出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不断的完善。
1)生产过程中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在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2)定期对粉尘、毒物、噪声、辐射等有害因素进行职业卫生检测。
3)对工人要进行定期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范围的工作。
4)做好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要加强公司及车间班组的安全检查,消除现场的各类不安全隐患;认真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要制订公司、车间、班组的安全检查表,开展有周期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督促改进现场安全状况。
6)对特种设备、强制检测设备、防雷设施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要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7)参加生产的各类人员,应掌握该专业及该岗位的生产技能,并经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应了解或掌握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和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并能根据其危险性质、途径和程度(后果)采取防范措施。应了解该岗位的工作内容以及与相关作业的关系,掌握完成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应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及维护方法。应掌握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方法;现场定点存放的防护器具应有撞人负责保管,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校验。
8)项目单位应对应急救援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参加生产的各类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和紧急救护的方法。应经常检查应急通讯设施。
3.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1)定期对大型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沉降观测,及时发现缺陷,防止因沉降造成的设备开裂,煤气泄漏引发群体中毒事故等安全事故。
2)应当对锅炉、汽轮机组、发电机组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且做出记录,存入技术档案。发现情况异常应当及时处理。
设备设施的重大维修应当由有资格的安装单位进行施工。
定期对锅炉、汽轮机组、发电机组进行检验,制定年度检验计划。
3)建立锅炉、汽轮机组、发电机组巡检制度,并且对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装卸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在用设备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在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且做好定期检验相关的准备工作。定期检验完成后,由使用单位组织对压力容器进行管道连接、密封、附件(含安全附件及仪表)和内件安装等工作,并且对其安全性负责。
4)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和更换附件。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7)阀门布置比较集中,易因误操作而引发事故时,应在阀门附近标明输送介质的名称、称号或高明显的标志。
8)凡投入运行的生产装置、设备、管路都必须建立静、动密封档案和台账,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密封档案一般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设备静、动密封点登记表,设备管线密封点登记表,密封点分类汇总表。台帐一般包括:按时间顺序的密封点分部情况,泄漏点数,泄漏率等)。
9)建设单位采购监督检验合格的锅炉产品,按照锅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运行,每月至少进行1次月度检查,并且记录检查情况。
逐台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建立锅炉使用管理制度和规程。
锅炉作业人员在锅炉运行前应当做好各种检查,按照规定的程序启动和运行,不得任意提高运行参数,压火后应当保证锅水温度、压力不回升和锅炉不缺水。
4.安全生产投入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应急厅函2019年428号):
1)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2)该公司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该公司应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5%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25%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4)该公司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5.安全标准化工作建议
1)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建设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应采用计划(P)、实施(D)、检查(C)、改进(A)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
3)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依据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
4)安全标准化的建设,应当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为基础,树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理念,与企业其他方面的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
5)安全标准化的实施,应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原则,通过有效方式实现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6)安全标准化采取企业自主管理,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考评、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7)高层领导、企业各级领导要高度承诺、支持、参与。
8)加强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技能;全员参与风险评价,消除隐患及不安全行为。
6.安全管理
1)企业应随时关注极端天气的变化情况,制定极端天气下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特别是对暴雨、连绵阴雨天气下,强对流天气,雷电天气下的生产装置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涉及动火、动土、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4)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5)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巡回检查,防止物料跑、冒、滴、漏,杜绝无组织排放,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有效的处理。
6)公司在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还应做好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要求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劳保用品。
7)该项目应对有法定检验检测要求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测。
8) 制订和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收、储、装、卸、运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产品收储管理。
9)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指挥企业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抽查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企业的连续安全生产。制定完善领导干部要轮流带班。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车间值班制度。要切实加强企业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10)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并与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及时更新改进。
2)对危险源和厂内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根据实践和演练结果进行补充和改进,使预案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具有操作性。
4)企业的应急预案要与周边相关企业(单位)和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形成应急联动机制。
5)建议该公司增加制定更多方面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的应急救援预案以及针对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预案。
6) 针对应急演练活动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制定演练保障方案或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做到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演练保障方案应包括应急演练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及责任部门,应急演练意外情况中止条件与程序等。
7)根据演练评估报告中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按程序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8)应急演练活动结束后,将应急演练工作方案以及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等文字资料,以及记录演练实施过程的相关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归档保存。
9)应急演练结束后,组织应急演练的部门(单位)应根据应急演练评估报告、总结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演练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10)组织应急演练的部门(单位)应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并应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11)对主管部门要求备案的应急演练资料,演练组织部门(单位)应将相关资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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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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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