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万吨/年硫铁矿制酸、5万吨/年无水氢氟酸和6万吨/年干法氟化铝生产及储存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项目(5万吨/年无水氢氟酸和6万吨/年干法氟化铝生产及储存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发布时间:2023-08-18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12万吨/年硫铁矿制酸、5万吨/年无水氢氟酸和6万吨/年干法氟化铝生产及储存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项目(5万吨/年无水氢氟酸和6万吨/年干法氟化铝生产及储存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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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坐落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芦林工业园区湖丰化工集中区,于2004年成立,由民营企业上海福浦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兴建,被江西省政府列为2005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主要从事硫酸、氟化铝产品及原材料加工销售。

该公司现有12万吨/年硫酸、5万吨/年无水氟化氢、6万吨/氟化铝生产装置。其中年产12万吨/年硫酸、1.5万吨/年氟化铝生产装置在2005年开始建设,并于2007竣工投产。2009年4月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年4月办理了延期换证,有效期至2024年4月225万吨/年无水氟化氢、4.5万吨/氟化铝生产装置于2017年立项,2022年4月陆续投入试生产,2023年4月竣工验收,根据《江西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77 号)(2023年6月13日)“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涉及自动化提升的,必须同步开展相应的自动化控制设计,同步试生产和竣工验收; 自动化控制措施不满足国家文件及 190 号文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试生产、组织竣工验收,一律不予通过安全生产许可”

该公司在役装置目前已具有一定自动化水平,厂区设置了中控室,配备有DCS自动控制系统、独立SIS安全仪表系统和独立GDS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 号)、《江西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77 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由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硫铁矿制酸、5万吨/年无水氢氟酸和6万吨/年干法氟化铝生产及储存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并于2023年8月7日取得上饶市应急局的批复,根据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计划及相关文件要求,本次验收范围为12万吨/年硫铁矿制酸、5万吨/年无水氢氟酸和6万吨/年干法氟化铝生产及储存装置中的5万吨/年无水氢氟酸和6万吨/年干法氟化铝项目(二期工程)5万吨/年无水氢氟酸和4.5万吨/年干法氟化铝生产及储存装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该自动化控制改造由黑龙江逸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设备设施安装,该项目出具了《调试合格报告》。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改)的主要有98%硫酸、发烟硫酸、无水氟化氢、氟硅酸、有水氢氟酸、天然气(燃料气)等。该项目102氟化铝装置区、103氟化氢装置区、201储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305LNG站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该项目浓硫酸与氟化钙(萤石)制备无水氟化氢、氟化氢气体与氢氧化铝反应制备氟化铝的反应属于氟化工艺。

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江西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77 号)的要求,自动控制系统试运行结束后,企业应聘请安全评价单位编制《验收评价报告》,并组织有关专家和化工设计单位、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实施单位和评价机构,对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受江西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验收工作。组织项目评价组对工程的设计、施工文件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和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与委托方进行了交流。本报告主要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江西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77 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写。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主要包括:编制说明、企业概况及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及依据;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结果;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施工和调试、验收情况,分析自动化系统试运行的情况;安全验收安全评价结论;安全生产建议及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的情况结果等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檀廷斌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檀廷斌

报告审核人:

王冠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谢寒梅、戴磷、罗沙浪、王波、檀廷斌

注册安全工程师:

谢寒梅、戴磷、罗沙浪、王冠、周红波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檀廷斌戴磷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3.7.6~2023.8.18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1、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评估隐患清单落实情况

江西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三安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报告》,并提出了隐患清单。针对该诊断评估报告及隐患清单,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的设计并编制了《江西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硫铁矿制酸、5万吨/年无水氢氟酸和6万吨/年干法氟化铝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该改造方案已落实诊断评估报告中的隐患改造建议,该公司已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落实情况

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号)中规定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内容编制了《江西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硫铁矿制酸、5万吨/年无水氢氟酸和6万吨/年干法氟化铝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仪表安装单位进行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施工安装,并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调试,出具了竣工图及调试合格报告,改造后自动控制系统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

江西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程完成后,委托浙江三安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5万吨/年无水氢氟酸和6万吨/年干法氟化铝项目(二期工程)安全仪表完整性等级(SIL)验证计算报告》,通过对江西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 万吨/年无水氢氟酸和 6 万吨/年干法氟化铝项目(二期工程)的 53条 SIF 回路的安全完整性验证,53 条 SIF 回路满足相应 SIL 等级的要求。

3、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硫铁矿制酸、5万吨/年无水氢氟酸和6万吨/年干法氟化铝生产及储存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项目(5万吨/年无水氢氟酸和6万吨/年干法氟化铝生产及储存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中提出的控制措施均已得到落实,企业控制系统设置情况与设计方案一致,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施工单位由有国家相应资质的自控系统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选择安全可靠、经过认证的安全仪表产品,并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调试,出具了竣工图及调试合格报告,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具备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4、对策措施及建议

1)该公司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种新的安全生产问题会不断出现,因此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等还需根据具体情况不断的完善;

2)生产过程中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在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3)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不断完善相关制度、预案等。根据要求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等。定期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检查、评价和监控,并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检查档案;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及时更新改进。根据实践和演练结果进行补充和改进,使预案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具有操作性;

企业应对应急救援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参加生产的各类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和紧急救护的方法;

5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接受过专门培训,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应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进行维护。定期应对报警器自检试验一次,检查指示系统运行状况。定期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涉及连接部位、可动部件、显示部分和控制旋钮;故障灯;检测器防爆密封件和紧固件;检测器部件是否堵塞;检测器防护罩。已投入使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不应超过1年;

6)企业应做好安全规程的修订完善和各级人员(尤其是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操作及维护维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对接触毒物的岗位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7)每年要对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至少每3年要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修订;当工艺技术、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审核修订操作规程;

8)企业后续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均应严格按照《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赣应急字[2021]190号)的要求,完善自动化系统建设,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

提交时间:

 2023.8.18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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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江西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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