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3-26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恒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技改扩建年产10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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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是峡江县2002年引进的化工企业,是一家专业生产医药中间体产品的企业,江西省吉安峡江县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内。该公司由于根据市场预测及该公司现有经济技术实力和厂地的有利条件,决定在原有场地内投资656万元进行改扩建,新建3,4'-二氯二苯醚、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2-氯烟酸生产装置。
江西恒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技改扩建年产10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拟建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建设规模:500t/a 3,4'-二氯二苯醚、200t/a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300 t/a 2-氯烟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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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红波、辜刚 |
报告审核人: |
戴琳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周红波、辜刚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红波、辜刚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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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周红波、辜刚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5.3;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报告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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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江西恒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技改扩建年产10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法定地址:江西省吉安峡江县工业园。
建设地址:江西省吉安峡江县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500t/a 3,4'-二氯二苯醚、200t/a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300 t/a 2-氯烟酸。
项目建设内容:1)利用原有车间预留位置新建3,4'-二氯二苯醚、2-氨基-4-乙酰氨基的生产工艺装置;2-氯烟酸利用原有腺嘌呤生产线部分装置进行生产,不新建其他建构筑物;2)新建剧毒品仓库并拟对原有仓库进行改造,将原有甲类仓库改为产品仓库,原丙类产品仓库部分改造为甲类仓库;3)涉及的仓储设施以及配套的供排水、供电、环保等公用工程均依托原有设施。2)新建导热油锅炉1座。
江西恒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技改扩建年产10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
该项目拟在江西省吉安峡江县工业园化工集控区内该公司原有场地内进行改扩建,该公司于2003年取得了峡江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文件号:NO010871729,国有土地使用证见附件。
该项目《江西恒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技改扩建年产10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咨询证书号:工咨甲11720070048,资质证书见附件。
江西恒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技改扩建年产10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总投资为656万元,其中安全设施拟投入66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项目危险度评价
江西恒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技改扩建年产10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危险性评价,结果为:
1)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2,4-二硝基苯甲醚、双氧水、间二氯苯、对氯苯酚、醋酸酐、硫酸、氢氧化钠、盐酸、三氯氧磷、甲醇、三乙胺、氢气、氮气等。
2)该项目原辅材料涉及危险化学品,部分危险化学品涉及回收套用,属于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该项目生产的产品和使用的原材料双氧水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原料中醋酸酐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该项目三氯氧磷属于剧毒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该项目涉及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该项目涉及剧毒品、易制爆品,应当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甲醇、氢气。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中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产品生产过程2,4-二氨基苯甲醚生产涉及加氢反应;2-氯烟酸产品生产过程中3-氰基吡啶氧化物生产涉及氧化工艺等重点监管危险工艺;2-氯烟酸产品生产过程中2-氯3-氰基吡啶生产涉及氯化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定义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40号令)得出结论如下:江西恒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存在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该项目氯化反应釜属于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
6)通过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分析了预先危险性分析有生产装置子单元存在的主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的的危险等级为Ⅲ级,灼烫的危险等级为Ⅱ级;仪表自动控制子单元火灾、爆炸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控制系统错误、控制系统运行不正常、自动控制调节装置运行不正常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装卸系统火灾、爆炸和车辆伤害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中毒和窒息、灼伤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仓库火灾、爆炸、车辆伤害为Ⅲ级(危险的);中毒和窒息、灼烫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Ⅲ级是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7)通过危险度分析: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装置、2-氯烟酸装置的危险度等级为Ⅱ级;3,4'-二氯二苯醚装置危险度等级为Ⅲ级;以场所内设备最高危险程度等级作为作业场所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以项目内最高场所危险程度等级作为建设项目总的固有危险程度等级,该项目总的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为Ⅱ级。危险度等级为Ⅱ级属于中度危险,在公司的生产管理中应确认为危险目标,从安全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方面加强对其的管理,降低危险程度,防止事故发生。
8)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的规定,该项目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容器及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一般危险因素为: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和淹溺、坍塌。参照《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4-2010)、《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第1部分 第2部分》,该项目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为:毒物;一般有害因素为: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及粉尘。
9)重大事故模型分析:假设1个
10)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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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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