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8-28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烟酰胺、烟酸)、20000吨3-氰基吡啶建设项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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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烟酰胺、烟酸)、20000吨3-氰基吡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B3项目)拟建设与九江市彭泽县工业园矶山化工集控区内(二期)。该B3项目建设内容为10000t/a 3-氰基吡啶两条、8000t/a烟酰胺生产线一条、 5000t/a烟酸生产线一条及全厂性配套公用工程设施(综合罐区、供排水设施、消防系统、空压制氮系统、冷冻站等);该B3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3-甲基吡啶、催化剂(五氧化二钒)、液氨、氰化氢、氨水、液碱、盐酸、硫酸、甲苯、次氯酸钠。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烟酰胺、烟酸)、20000吨3-氰基吡啶建设项目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烟酰胺、烟酸)、20000吨3-氰基吡啶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2000万元,其中安全设施拟投入429万元,占总投资的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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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辜刚、周红波、黄香港 |
报告审核人: |
戴琳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辜刚、周红波、黄香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辜刚、周红波 |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辜刚、周红波、黄香港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5.8;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报告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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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烟酰胺、烟酸)、20000吨3-氰基吡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B3项目)。
法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工业园。
建设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工业园矶山化工集控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新建产能为10000t/a 3-氰基吡啶生产线两条,8000t/a烟酰胺生产线一条,5000t/a烟酸生产线一条及其配套设施。
该公司拟建设年产7000吨医药原料、20万吨MTBE项目,整体规划,分两期进行;首期计划同步建设4个项目,该B3项目属于该公司首期拟建项目中分项,拟在江西彭泽县工业园矶山化工集控区内(二期)用地内进行建设,于2014年取得了彭泽县规划局颁发的选址意见书,文件号:选字第000020140792008,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见附件。
该B3项目拟在江西彭泽县工业园矶山化工集控区内(二期)用地内进行建设,该公司于2015年取得了彭泽县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0000201507920013号,规划许可证见附件。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烟酰胺、烟酸)、20000吨3-氰基吡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咨询(综合)甲级;咨询证书号:工咨甲11720070052,资质证书见附件。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首期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烟酰胺、烟酸)、20000吨3-氰基吡啶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由山东润昌设计有限公司绘制,山东润昌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甲级;证书编号:A137010053。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项目危险度评价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烟酰胺、烟酸)、20000吨3-氰基吡啶建设项目危险性评价,结果为:
1)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该B3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3-甲基吡啶、催化剂(五氧化二钒)、液氨、氰化氢、氨水、液碱、盐酸、硫酸、甲苯、次氯酸钠溶液、氮气。
2)该B3项目原辅材料、中间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并设涉及甲苯回收套用,属于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该B3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该B3项目原料中盐酸、硫酸、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项目产生的尾气中存在的氰化氢属于剧毒化学品。项目产生的尾气中存在的氰化氢属于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B3项目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该B3项目涉及剧毒品,应当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剧毒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B3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B3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氨、甲苯、氰化氢。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B3项目中3-氰基吡啶生产过程中氨氧化工艺采用空气作为氧化剂进行氧化反应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中的氧化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定义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40号令)得出结论如下: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属于三级重大危险源;该B3项目液氨储罐属于重大危险源申报辨识范围。
6)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分析:可容许个人风险大于3×10-7的区域无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特殊高密度场所,满足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可容许个人风险大于310-6的区域无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社会风险曲线落在尽可能降低区,则需要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减少风险。
7)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该公司与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
8)通过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分析了3-氰基吡啶生产装置子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的的危险等级为Ⅲ级,灼烫的危险等级为Ⅱ级;烟酰胺、烟酸装置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粉尘爆炸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中毒和窒息、灼伤、粉尘、机械伤害危险程度为Ⅱ级;仪表自动控制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控制系统错误、控制系统运行不正常、自动控制调节装置运行不正常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电气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继电保护动作异常、绝缘污闪事故、全厂停电事故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触电、电气误操作、无功电容器爆炸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空压制氮站子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压缩空气管道阀门开裂、中毒和窒息、压缩机机体振动、压缩机抱轴或轴承损坏、电气电缆火灾及触电事故的的危险等级为Ⅲ级,机械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冷冻系统物理爆炸、机械伤害、低温(冻伤)等事故的危险等级为II级;给排水方面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淹溺、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噪声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尾气处理装置子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的的危险等级为Ⅲ级,灼烫的危险等级为Ⅱ级;该B3项目仓库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车辆伤害为Ⅲ级(危险的);中毒和窒息、灼烫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原料罐区和液氨罐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灼烫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装卸系统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和车辆伤害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中毒和窒息、灼伤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特种设备单元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级,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危险等级为Ⅱ级Ⅲ级是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9)通过危险度分析:3-氰基吡啶装置危险度等级为Ⅰ级;烟酸生产装置的危险度等级为Ⅱ级;烟酰胺生产装置危险度等级为Ⅲ级;以场所内设备最高危险程度等级作为作业场所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以项目内最高场所危险程度等级作为建设项目总的固有危险程度等级,该B3项目总的固有危险程度等级为Ⅰ级。危险度等级为Ⅰ级属于高搜度危险,在公司的生产管理中应确认为危险目标,从安全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方面加强对其的管理,降低危险程度,防止事故发生。
10)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的规定,该B3项目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容器及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一般危险因素为: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和淹溺、坍塌。参照《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4-2010)、《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第1部分 第2部分》,该B3项目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为:毒物;一般有害因素为: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及粉尘。
11)重大事故模型分析:假设该B3项目1个液氨储罐发生容器破裂快速泄漏时,液氨全部汽化,并以半球形向地面扩散,可以预测以有毒物质氨泄漏点为中心,产生吸入5~10min致死有毒气体半球形的半径约为
二、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化学灼伤。
三、该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包括总平面布置中厂房的距离,厂房结构、设备布置,工艺、设施中的材质、防火防爆及控制措施,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防雷防静电、防毒及设备、物料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应在设计和施工、试生产时认真落实。
四、各单元评价结果
1、该项目选址在规划的化工集中区内,符合当地规划,与周边民居的距离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该项目总平面布置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3、该项目工艺技术可靠,无国家明令淘汰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
4、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第8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其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结论
1、该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和进行安全条件审批,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2、从安全生产角度,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该项目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整个建设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4、设计时应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向安全审批单位申请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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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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