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昌洛加油站
发布时间:2016-06-17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丰城市昌洛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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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丰城市昌洛加油站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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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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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昌洛加油站位于丰城市洛市镇丰乐线路245桩,项目总投资600万元,丰城市昌洛加油站建设项目总图由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设计,站内分为加油罩棚区、站房区、储油罐区等;建成后加油站设4个
汽油和柴油均是化学品液体。汽油为危险化学品,火险分级为甲B类,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高热易燃烧爆炸;柴油火险分级为丙A类,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项目地处丰城市洛市镇丰乐线路245桩,位于丰乐线路以西,昌宁高速挂线以北,西面为昌宁规划高速公路,其余三面均为农田,周边暂无规划工业用地,站区红线内东侧有一条南北向10KV架空高压电线,杆高
本项目经江西省商务厅(赣商务运行批【2015】258号)批准,由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设计,投资建设丰城市昌洛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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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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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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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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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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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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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周红波 黄香港 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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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红波 黄香港 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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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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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周红波 黄香港 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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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6年4月20日 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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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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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丰城市昌洛加油站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丰城市洛市镇丰乐线路245桩
项目规模:二级站
项目性质:新建
企业性质:民营
投资主体:丰城市昌洛加油站
投资人:王有华、章润英
通过对丰城市昌洛加油站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本新建项目存在因危险化学品汽油末超过200t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工程项目存在火灾、爆炸、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等危险因素和有害物质、噪声、环境高温等有害因素。
2、预先危险分析表明主要生产装置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余危险等级均为Ⅱ级或以下。危险度分析显示储罐区在中度危险范围。
3、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选定的单元中作业条件均在一般危险和稍有危险范围,该工程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
4、加油站选址能够符合当地规划,外部环境总体相对安全。
5、本新建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设备,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1、丰城市昌洛加油站建设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成熟,且同类加油站在国内有太多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小;
2、项目的建成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对活跃当地经济、为人民生活提供便利均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项目具有清洁经营、环境保护性好的特点,符合国家政策;
3、项目选址外部环境能够满足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如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保证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综合发挥作用,拟建的丰城市昌洛加油站项目则能够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建成后运行系统的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三、 建议
1、提前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员工劳动保护意识,使员
工熟悉工作要求和安全应对措施。
2、配备好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救援设施。
3、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施工竣工后应进行竣工验收检测检查。项目建成试运行三个月后应申请“三同时”安全验收。
4、项目单位应当依法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进行;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5、本项目周边暂无规划的工业用地,在后期建设、营业过程中,如有其他工业企业进驻,应充分考虑相互之间的影响,合理规划选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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