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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 年新增生产20000吨(PMMA)有机玻璃板系列产品及20000吨(MMA)有机玻璃原料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6-11-16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新增生产20000吨(PMMA)有机玻璃板系列产品及20000吨(MMA)有机玻璃原料建设项目

简介:

 

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5月,是一家专门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加工的企业,该公司由湖州瑞鸿有机玻璃制品厂投资设立。为了更好的把握市场机遇,湖州瑞鸿有机玻璃制品厂购买原贵溪市盛林林产有限公司现有场地,新建年新增生产20000吨(PMMA)有机玻璃板系列产品及20000吨(MMA)有机玻璃原料建设项目,本项目厂址位于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属于已规划的化工园区。

本项目利用场地内现有一栋厂房作为原料仓库(拆除内部原有设备),其他原有建构筑物均拆除,不予利用,以外购废旧有机玻璃颗粒作为原料,通过裂解、精馏工序,得到有机玻璃单体,单体又经聚合、成型等过程,合成有机玻璃系列产品。企业法人代表:王让洲,总占地面积20716.67 m231.1亩),总投资15367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资3900万),项目拟定员65人。

本项目采用国内的可靠的工艺生产技术,努力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使该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选用国内外较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较高的自控水平和良好的科研与检测装备,从而具备完善的生产环境,保证产品质量,使企业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所需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等皆有长期供货单位,供应有保障,厂区自然条件、地理位置、交通运输和当地施工协作条件对本项目建设都是有利的。厂区周围环境较好,不会对项目造成污染,本项目通过加强三废治理,注重防火、防爆、防腐、防噪声等措施,不会对厂区周围造成影响。

本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中“第一类 鼓励类 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条目,不属于淘汰、限制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

本项目涉及的原料中偶氮二异丁腈,产品甲基丙烯酸甲酯,副产物甲基丙烯酸、丙烯酸甲酯、甲醇等属于危险化学品,所以本项目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年第41号的要求,项目单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项目2016623由江西省贵溪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字[2016350号《关于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生产20000吨(PMMA)有机玻璃板系列产品及20000吨(MMA)有机玻璃原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备案。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周红波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程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红波

报告审核人:

夏长喜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周红波 黄香港 占伟 谢寒梅

注册安全工程师:

周红波 黄香港 占伟 谢寒梅

技术专家:

王海波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周红波 黄香港 占伟 谢寒梅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6.5.10 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新增生产20000吨(PMMA)有机玻璃板系列产品及20000吨(MMA)有机玻璃原料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江西省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

项目规模:20000/年(MMA)有机玻璃原料

20000/年(PMMA)有机玻璃板系列产品。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投资总额:15367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资3900万)

投资主体: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占地面积:20716.67 m231.1亩,含代征绿地面积)

法人代表:王让洲

评价结论及建议: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低)温灼烫、腐蚀(化学)灼伤及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粉尘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本项目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在防火、防爆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化学品未列入监控化学品名录。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化学品未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名录。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化学品未列入剧毒化学品名录。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化学品未列入高毒物品目录。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经辨识,本项目中的化学品未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的规定,本项目中的偶氮二异丁腈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企业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要求,加强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3)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本建设项目产品合成生产工艺,其中涉及裂解、聚合危险工艺。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的要求。

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正版)》的规定,本项目的开发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受到国家的支持。江西省贵溪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字[2016350号《关于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生产20000吨(PMMA)有机玻璃板系列产品及20000吨(MMA)有机玻璃原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予以备案;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关的要求及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等八类区域。

通过分析计算,若产生突发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则对北侧和南侧的其他企业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拟建厂址的周边大多为园区工业用地,周边环境对本建设项目影响不大。

3)车间四周设有通道,形成环形,并相互连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

拟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生产20000吨(PMMA)有机玻璃板系列产品及20000吨(MMA)有机玻璃原料建设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5)预先危险分析表明多数单元的风险等级为III级,属于安全的或临界的。但是裂解、聚合精馏车间、罐区的火灾、爆炸危险的爆炸危险等级为Ⅲ,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由上表可以看出,101裂解装置区危险分值大于16分,属于高度危险; 102聚合精馏装置区、203单体罐区危险分值处于11~15分,属于中度危险;其余单元危险分值均在10分以下,属于低度危险。

8)重大事故后果计算分析

采用“池火事故后果预测其结果:当单体(甲基丙烯酸甲酯)储罐发生泄漏,一旦形成池火火灾时,距离池火中心4.14m以内的人员如果在1分钟内不能及时撤出将失去生命,财产将遭受全部损坏;距离池火中心5.08m处的所有木质设施将燃烧,人员会受到严重伤害;距离池火中心7.18m处的塑料管道和塑料用具熔化,人员会受到严重伤害;距离池火12.69m远的设备设施才安全;而人员则要距离池火20.06m以远处才有安全。

根据个人及社会风险分析结果,本项目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20m。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5m。低密度人员场所(单个或少量暴露人员)(<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0m

9)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中偶氮二异丁腈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甲基丙烯酸甲酯属于危险化学品,副产甲基丙烯酸、丙烯酸甲酯、甲醇等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10)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1)本项目生产过程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偶氮二异丁腈。

2)该项目危险化学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是本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

3)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及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等。

11)该项目建成后,应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国家安监局186号文》

12)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生产20000吨(PMMA)有机玻璃板系列产品及20000吨(MMA)有机玻璃原料建设项目拟建于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拟建厂址周边大多为园区用地,本项目安全防护距离内无珍稀保护物种和名胜古迹、无民用居住区。

企业与周边企业之间间距满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项目及周边没有压覆矿产资源;项目周边无河流、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项目周边1000m范围内无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项目周边无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项目周边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该项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的要求。

2)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平面布置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3)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运行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该项目正常情况下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情况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5)该项目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13)项目建成或实施后安全运行可靠性评价结论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采用工艺流程在国内外均有设计制造成功的先例,其技术方案是安全、可靠的。

2)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的参数集中到集中控制室,由PLC控制系统进行(智能显示仪表)显示和控制,其他参数及设定值不需经常调整的参数,采用就地显示和调节,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较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依据对该项目拟采用的技术、设备、工艺与国内外技术的对比及该项目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分析);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三、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在裂解车间、聚合精馏车间(甲类)靠外墙一端头布置车间配电间及操作间,采用防火墙与车间生产区分隔,且处于爆炸区域之外。

2)在有可能发生火灾、可燃/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地方应设有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可燃/有毒气体及火灾报警通过PLC操作站显示。气体检测系统的设置、气体测量内容、最低浓度值、设置范围等必须符合《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的要求。

3)该项目的电气的防爆等级按《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选择,设备防爆炸等级不低于EXdⅡBT4

4)裂解反应温度高,涉及物质危险性较大,要求密封进料,防止气体(蒸汽)反冲,应根据设备特点采用进料通道中间部位真空密封方式。裂解炉设置炉内温度联锁系统,控制反应温度;炉外采取保温措施,防止物料泄漏、热量外散,造成火灾、高温伤害;在有可能产生泄漏的位置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5)聚合反应中应该注意:

(1)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一旦发现设备、管道有可燃气体泄漏,将自动停止。

(2)反应釜的搅拌和温度应有检测和连锁装置,发现异常能自动停止进料。

(3)分离系统应设置爆破片、导爆管,并有良好的静电接地系统,一旦出现异常,及时泄压。

(4)对催化剂、引发剂等要加强储存、运输、调配、注入等工序的严格管理。

(5)注意防止爆聚现象的发生。

(6)注意防止粘壁和堵塞现象的发生。

6)成品甲基丙烯酸甲酯在罐区储存时需设置夹套水冷系统,并在罐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设置安全喷淋和洗眼器。可研报告未提出具体的方案,在设计中应细化。

7)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但产品生产工艺涉及裂解、聚合反应,且涉及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工艺,拟采用PLC系统监控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并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8)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甲基丙烯酸甲酯易发生自聚,在生产、使用及储存过程中应加入对苯二酚单甲醚(0.1%)作阻聚剂,少量的阻聚剂可以存放在偶氮二异丁腈的仓储区域内。

四、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生产20000吨(PMMA)有机玻璃板系列产品及20000吨(MMA)有机玻璃原料建设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满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5号令)等的相关要求,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五、建议

1)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经评审后,应提交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结合可研报告,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并由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安全专篇,交主管政府安监部门进行设计审查, 设计审查通过后, 始能开工建设。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要求和审定的设计文件中提出的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及本报告建议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在建设中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建设的安全顺利,使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规定得到落实。

3)建成后,建筑消防工程应由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并由消防部门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4)本项目投产以后,应定期监测作业场所有害物质浓度,并定期对接触有害物质人员进行体检。

5)本项目建成及运行后,应按规定要求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对工程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及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及附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安全设施有效。

6)根据工艺特点,加强职工上岗培训,制定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防突发性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按预定的方案进行救援,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

8)在项目建设办理中间交接、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假物料试车并经调试后,应编制试产方案连同施工单位的安装工程小结、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工作小结等报安全监督部门备查,并进行试生产。

9)试产结束应聘请有资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并组织安全验收。

10)本项目投产以后危险化学品的运量激增,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聘请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资质的单位的专用车辆承运,司机、押运员必须经培训并持证上岗并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法律、法规、规范,以确保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

11)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赣安监管二字〔2012178号)有关规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本项目可研及总图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建议项目建设单位聘请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12)企业建成后应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实施安全目标全面安全管理(即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全天侯的安全管理)。将安全管理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在建设及运行期间,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现安全管理的标准化、系统化。

13)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将来在本项目的基础上还将进行后期工程的建设,后期工程应与本工程统一考虑,尤其是总平面布置。避免后期工程对前期工程带来不利影响。

提交时间: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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