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产品项目(二期)
发布时间:2017-09-25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产品项目(二期)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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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是由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新干县盐化产业城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主要致力于开发、生产和销售农药、精细化工产品,为国家定点农药生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本项目企业位于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占地面积333335m2(约500亩),法人代表孙美敏,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及14000吨1,1,2,3-四氯丙烯(4E)生产线及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主要包括:8座生产车间(两产品各四个车间);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剧毒品仓库、原料罐区、成品罐区等仓储设施;变配电间、锅炉房、冷冻空压制氮站等公用工程厂房;循环消防水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水处理池;三废处理(含废水废气处理、废固仓库、废气处理);办公楼、食堂、门卫等生活办公用房。企业现有职工365人,专科以上学历106人,中高级职称45人。其中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52人,生产及辅助生产人员313人。企业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项目已于2015年5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3年5月13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5]0844号;14000吨1,1,2,3-四氯丙烯项目已于2016年4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6年5月20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变更,变更后证书编号不变,许可范围变更为2,4-二氯苯氧乙酸(20kt/a)、31%盐酸(20kt/a)、次氯酸钠溶液(7.2kt/a)、2,4-滴二甲胺盐水剂(5kt/a)、1,1,2,3-四氯丙烯(140kt/a)***。
为了满足客户需求,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企业得以高产值、高附加值产品增强企业竞争力,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决定在现有厂区西南面预留空地扩建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产品项目(二期),新建生产车间5座、仓库2座、苯酚及氯乙酸罐区1座、动力车间1座、生产控制楼1座。
本项目原辅料及产品涉及氯乙酸、苯酚、液氯、氢氧化钠、纯碱、盐酸、甲苯、催化剂(铁系列)、正丁醇、2,4-二氯苯氧乙酸、羟基乙酸丁酯、羟基乙酸、氯代正丁烷、盐酸、次氯酸钠、氯化钠、氮气、R22等。其中原料氯乙酸、苯酚、液氯、氢氧化钠、盐酸、甲苯、正丁醇、氮气、R22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其中副产品氯代正丁烷、盐酸、次氯酸钠、2,4,6-三氯苯酚;中间产品氯乙酸钠、2,4-二氯苯酚、氯化氢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生产过程中涉及溶剂甲苯、正丁醇回收,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年第41号的要求,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项目2016年8月1日由新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干发改备字[2016]27号《关于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产品项目(二期)建设备案的通知》通过备案,该项目总投资23388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拟新增定员150人(其中管理人员6 人、操作工135 人、检修工3 人、分析工6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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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新林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新林 |
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新林、檀廷斌、黄香港、谢寒梅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陈新林、黄香港、谢寒梅 |
技术专家: |
王海波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新林、檀廷斌、黄香港、谢寒梅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7.3.12;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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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产品项目(二期)
项目地址: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内
项目规模:20000吨/年2,4-二氯苯氧乙酸
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23388万元人民币
投资主体: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占地面积:333335m2(约500亩),其中本项目占地43000 m2,合63.75亩
法定代表人:孙美敏
可研编制单位: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
1、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化学灼伤、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低)温灼烫及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粉尘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化学灼伤,该项目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在建筑、防火、防爆、防毒防灼伤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化学品盐酸、甲苯列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名录。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化学品液氯列入剧毒化学品名录。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经辨识,本项目储存的物料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中的甲苯、苯酚、液氯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
3、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该项目生产工艺中典型危险工艺涉及氯化工艺。
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改》的规定,本项目的开发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受到国家的支持。新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干发改备字[2016]27号《关于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产品项目(二期)建设备案的通知》通过备案。本项目厂址位于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属规划的化工园区。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
3、车间四周设有主、次干道,形成环形通道,并相互连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产品项目(二期)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5、预先危险分析表明多数单元的风险等级为Ⅰ、Ⅱ级,属于安全的或临界的。但是甲类仓库的火灾爆炸危险,酸碱罐区的化学灼伤危险,甲类罐区/苯酚及氯乙酸罐区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危险,回收厂房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危险等级为Ⅲ,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危险度评价结果为:氯化厂房装置区、苯酚及氯乙酸罐区的危险分值大于16分,属于高度危险,回收厂房装置区、甲类仓库的危险分值处于10~15分之间,属于中度危险,其余子单元的危险分值小于10分,属于低度危险。
7、重大事故后果计算分析
根据软件计算,“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 (<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680m; “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1´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70m。
该项目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关的要求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8、该项目原料氯乙酸、苯酚、液氯、氢氧化钠、盐酸、甲苯、正丁醇、氮气、R22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副产品氯代正丁烷、盐酸、次氯酸钠、2,4,6-三氯苯酚;中间产品氯乙酸钠、2,4-二氯苯酚、氯化氢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生产过程中涉及溶剂甲苯、正丁醇回收,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9、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产品项目(二期)拟建于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本项目为扩建工程,拟建厂址周边大多为园区规划用地,本项目安全距离内无民用居住区,无珍稀保护物种和名胜古迹等。
企业与周边企业之间间距满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项目及周边没有压覆矿产资源;项目周边无河流、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项目周边
2)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平面布置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1、该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批,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2、从安全生产角度,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3、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该项目的危险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工程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整个建设工程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1、该项目应与周边区域企业及辖区消防队伍建立防火防爆、防毒区域性联防,并制定应急措施,实现区域联防。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实施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安全标准化。
3、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竣工后必须进行竣工检测检查及验收。
4、安全设施在施工、安装过程及完成后应经相应的检测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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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7.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