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吉安市吉州区赣港港口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吉安港中心城区吉州砂石码头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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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吉州砂石码头工程项目单位为吉安市吉州区赣港港口有限公司,吉安市吉州区赣港港口有限公司由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和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公司注册地为吉安市吉州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7%,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3%,公司成立后负责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吉州砂石码头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后期运营管理。吉安市吉州区赣港港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利萍,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樟山镇罗家塅(吉州区工业园),成立日期:2021年6月24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货物进出口,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理货,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吉州砂石码头位于吉安市吉州区樟山镇官垅村掌滩下自然村,吉州砂石码头工程所利用岸线为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南坑500 米岸线段,该段岸线规划为建设砂石港点的港口岸线,根据搅拌区用料及周边公用需求,本工程分两期建设,吉州砂石码头工程共五个泊位,其中一期工程建设三个泊位,二期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启动另外两个泊位的建设,为配合后方搅拌区的建设进度,吉安市吉州区赣港港口有限公司大力推动吉州砂石码头一期工程的建设工作,吉州砂石码头一期工程完成后主要服务于后方搅拌站的水路供料,并兼顾少量社会公用需求。该项目为一期项目,以下统称该项目。 该项目建设工程拟建设3个1000吨级泊位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其中1#、2#泊位为2个散货泊位,3#泊位为1个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兼顾3000吨级靠泊),岸线长度300m。货物年吞吐量为450万吨,其中散货(砂、卵石和碎石等)448万吨,件杂货(袋装水泥)2万吨。1#、2#泊位为浮码头及系靠船墩结构,3#泊位属于高桩码头。该工程2021年10月11日已通过获得吉安市吉州区行政审批局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等的要求,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其拟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成项目安全评价组,于2021年8月到建设单位收集有关资料,对拟建现场进行勘察。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参考《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JTS/T108-1-2019)的要求,编制完成《吉安市吉州区赣港港口有限公司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砂石码头一期工程》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对项目建成后的安全可靠程度做出评估,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该项目安全监督审查提供参考依据。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此次评价工作,得到吉安市吉州区赣港港口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协作,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报告审核人: | 王冠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占伟、黎余平、檀廷斌、谢寒梅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程、谢寒梅、王冠、黎余平、占伟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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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1.7;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评价报告: |
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为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砂石码头一期工程,属于一般货物运输(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工程位于吉安市吉州区樟山镇官垅村掌滩下自然村。本工程拟建设3个1000吨级泊位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其中1#、2#泊位为2个散货泊位,3#泊位为1个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兼顾3000吨级靠泊),岸线长度300m。货物年吞吐量为450万吨,其中散货(砂、卵石和碎石等)448万吨,件杂货(袋装水泥)2万吨。码头属于高桩码头。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项目的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运用预先危险性评价分析结果表明,拟建项目的整体风险不高。 3、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表明,未来企业运行中作业危险条件为一般危险和稍有危险范围,在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进行作业的前提下,企业生产中的风险有望在可控制范围内进行。 4、现代工业企业在生产运行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未来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或最大概率事件因素,因此,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培养企业全体员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是企业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关键的环节。 5、本项目码头水域与码头地质条件相对稳定,防护距离满足安全要求。 6、本项目总图及平面布置规划合理。 7、本建设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技术,机械化程度高,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在安全设施功能保持较好的条件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评价结果: 吉安市吉州区赣港港口有限公司吉安港中心城区港区砂石码头一期工程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建设、安装、安全检测检验的前提下,积极采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次评价提出的对策措施建议,严格设计和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控制的程度,项目建成后能够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提交时间: | 2022年9月16日 |
吉安市吉州区赣港港口有限公司吉安港中心城区吉州砂石码头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终稿已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