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绿春县大黑山镇腊本独灰岩矿3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云南建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11日 项目拟建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大黑山乡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滑坡、坍塌 未按设计进行开采,形成高陡边坡、掏采等破坏了原矿(岩)石的初始平衡状态,防排水设施不全等均会引发采场边坡滑坡、坍塌,造成边坡滑坡、坍塌事故。 2、车辆伤害 场内运输、装载设备有故障、操作失误或指挥不当,有造成车辆伤害的危险;矿山使用汽车进行运输,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等造成车辆伤害。车辆伤害在本项目中包括汽车、挖掘机、装载机等车辆的伤害。 3、物体打击 矿区地形坡度较陡,围岩稳固性较差,矿山在建设及生产过程有易导致物体打击。 4、机械伤害 矿山在生产期间使用多种机械设备如:挖掘机、破碎机、装载机等,所有这些机械设备在使用、检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导致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5、触电 变压器、各类电动机、电气设备、移动电气设备,照明线路及照明器具等漏电等可能会发生触电事故。 6、火灾 材料库内柴油、机油保管不当;用电线路不规范或破损裸露等引起火灾事故。 7、放炮伤害 爆破作业人员未取得作业证,无证上岗;炸药雷管随意混放;装药充填操作违章等会引发放炮伤害;另外也会发生爆破飞石伤害。常见的爆破危害有爆破震动、爆破冲击波、爆破飞石、拒爆、早爆、迟爆等。 8、火药爆炸伤害 违反《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有关爆炸物品运输的规定,违规运输爆炸物品;无爆炸物品贮存许可证贮存爆炸物品,或违反《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有关贮存爆炸物品的规定,违规贮存等可能发生火药爆炸伤害。 9、高处坠落 采场台阶较高,铲装运输设备因与台阶边缘的距离超过安全要求,易发生设备的倾倒、高处坠落。 评价结果: 经评价认为:绿春县大黑山镇腊本独灰岩矿30万t/a露天采矿工程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