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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绿春县大黑山镇腊本独灰岩矿30万t/a露天采矿工程

发布时间:2022-12-0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云南建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绿春县大黑山镇腊本独灰岩矿3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简介:


云南建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0111成立,企业法人王述道,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大黑山乡政府,经营范围包括建材、建筑材料、管道配件、玻璃制品、消防设备、装饰材料、耐火材料、电子产品、农副产品、工艺品、化妆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包装材料、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土砂石开采;砂石料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润滑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满足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江城至绿春二级公路和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建设用料需求《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绿春县大黑山镇腊本独灰岩矿为高等级公路取料点的批复》(绿政复[2020]89号)批复绿春县大黑山镇腊本独灰岩矿为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江城至绿春二级公路和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取料点矿山于2022310取得采矿许可证,该采矿许可证由4个拐点圈定,证号C5325312022037150153240,矿区面积0.158km2,生产规模30t/a,开采标高830-560m,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

由于矿区西部有条国道G227张勐线,距离矿区矿2#拐点最近,距离77m,为满足《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一)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的要求,本次设计矿区西北部开采范围退让23m,使其距离满足国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的禁采区又因为破碎站位于矿区边界范围内,不满足《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21条 距工作台阶坡底线50m范围内不得从事碎石加工作业的要求;设计设置破碎站周边50m范围的禁采区;禁采区面积:0.020km2;本次设计开采范围为采矿许可证开采范围内:南部开采标高810m615m,开采深度195m;北部开采标高730m585m,开采深度145m;开采面积0.138km2设计开采台阶高度15m,靠帮台阶坡面角60°,最终帮坡角49°,安全平台宽度4m,清扫平台宽度:6m(每隔两个安全平台设一个清扫平台),设计生产服务年限11年(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江城至绿春二级公路和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修建结束即矿山结束开采)。

云南建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绿春县大黑山镇腊本独灰岩矿30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组对绿春县大黑山镇腊本独灰岩矿30t/a露天采矿工程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在此基础上,按照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219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2009827日修订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181229日修订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00711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1672日修订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4424日修订,201511日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1811日修订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自202091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自200951日起施行);10、《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00431日起施行);1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729日修订实施)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21日实施);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61日实施);1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111日修订实施);15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202228日起施行);1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201941日起实施)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项目有关领导、负责同志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钱局东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钱局东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

钱局东杜达衡檀廷斌许玉才

注册安全工程师:

管自强许玉才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钱局东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2.10;主要任务:安全评价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绿春县大黑山镇腊本独灰岩矿3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云南建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11日

项目拟建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大黑山乡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滑坡、坍塌

未按设计进行开采,形成高陡边坡、掏采等破坏了原矿(岩)石的初始平衡状态防排水设施不全等均会引发采场边坡滑坡、坍塌,造成边坡滑坡、坍塌事故

2、车辆伤害

场内运输、装载设备有故障、操作失误或指挥不当,有造成车辆伤害的危险;矿山使用汽车进行运输,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等造成车辆伤害。车辆伤害在本项目中包括汽车、挖掘机、装载机等车辆的伤害

3、物体打击

矿区地形坡度较陡,围岩稳固性较差,矿山在建设及生产过程有易导致物体打击

4、机械伤害

矿山在生产期间使用多种机械设备如:挖掘机、破碎机、装载机等,所有这些机械设备在使用、检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导致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5、

变压器、各类电动机、电气设备、移动电气设备,照明线路及照明器具等漏电等可能会发生触电事故

6、火灾

材料库内柴油、机油保管不当;用电线路不规范或破损裸露等引起火灾事故

7、放炮伤害

爆破作业人员未取得作业证,无证上岗;炸药雷管随意混放;装药充填操作违章等会引发放炮伤害;另外也会发生爆破飞石伤害。常见的爆破危害有爆破震动、爆破冲击波、爆破飞石、拒爆、早爆、迟爆等

8、火药爆炸伤害

违反《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有关爆炸物品运输的规定,违规运输爆炸物品;无爆炸物品贮存许可证贮存爆炸物品,或违反《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有关贮存爆炸物品的规定,违规贮存等可能发生火药爆炸伤害

9、高处坠落

采场台阶较高,铲装运输设备因与台阶边缘的距离超过安全要求,易发生设备的倾倒、高处坠落

评价结果:

经评价认为:绿春县大黑山镇腊本独灰岩矿30万t/a露天采矿工程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提交时间:

20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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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绿春县大黑山镇腊本独灰岩矿3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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