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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北区物流与硫酸储运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2-12-08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

项目名称:

北区物流与硫酸储运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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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以下简称“贵冶”或“该公司”)隶属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铜集团),贵冶于1979年开始筹建,一期工程于1985年12月30日建成投产,经过二、三期工程、30万吨铜冶炼工程和电解东扩等的扩建、改造,目前,已形成年产102万吨铜、172万吨工业硫酸、18吨黄金、415吨白银的综合生产能力。贵冶地处江西省贵溪市冶金大道末端,位于浙赣铁路与皖赣铁路交汇处的贵溪市东北约6km,占地面积178.8万m2,共有职工约4100人。

本项目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北区物流与硫酸储运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在硫酸库区拆除一个现有5000吨硫酸罐,增加4个18000吨硫酸罐,在厂区北侧新建汽车自动装酸系统(装酸能力100万吨/年)及厂区北侧物流道路。本项目于2021年3月25日取得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溪冶炼厂北区物流与硫酸储运能力提升改造立项批复》(江铜股份司生计字[2021]81号)。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1219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420.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08.34万元、基本预备费589万元。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物料为硫酸(98.3%)及氢氧化钠,硫酸及氢氧化钠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改)的要求,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其贵溪冶炼厂北区物流与硫酸储运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以保证其工程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冠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冠、朱世斌

报告审核人:

王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占伟、倪宏华、黄伯扬

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冠、占伟

技术专家:

朱世斌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冠、朱世斌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26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评价报告:

7.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简述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硫酸和氢氧化钠。

2、本项目硫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及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危险化学品、监控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及高毒物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5、通过对硫酸罐区及装酸平台预先危险性分析,腐蚀及灼烫的危险等级为III级,应采取措施控制其危险程度为可接受范围,采用相应设备质量控制、联锁设施或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人员操作的教育;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及高处坠落的风险等级为II级,属于安全的或临界的。

电气单元火灾事故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触电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

仪表自动控制子单元火灾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DCS系统错误、DCS系统运行不正常、自动控制调节装置运行不正常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

6、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灼烫腐蚀、窒息、触电、火灾、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噪声与振动,高低温等。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危险因素有灼烫腐蚀。

7.2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修改)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于2021年3月25日取得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溪冶炼厂北区物流与硫酸储运能力提升改造立项批复》(江铜股份司生计字[2021]81号),因此符合国家政策及当地政府的规划。

2、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等的要求。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可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等规范相关的要求。

3、厂区形成环形通道,并相互连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后,拟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5、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

2)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平面布置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等的要求。

3)项目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操作管理方便的成熟工艺;

4)本项目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资源配置利用、结构调整、节能环保等诸多有关政策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3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1、汽车装卸平台、储罐区应严格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

2、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的类别、危险性规范装卸、储存、使用,严格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3、机械设备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4、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安全管理,配备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基础资料,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合格。

5、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按要求给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

7.4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北区物流与硫酸储运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提交时间:

 20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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