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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闽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m³加气砌块及40万㎡轻质隔墙板配套自用LNG气化站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2-2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兴国县闽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30m³加气砌块及40万㎡轻质隔墙板配套自用LNG气化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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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闽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1122日,公司地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高兴镇蒙山村松山岗。法定代表人为陈林飞,公司经营范围为蒸压砖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日用品百货、电子产品、五金、工艺品销售。

兴国县闽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加气砌块及轻质隔墙板需要天然气锅炉产生热蒸汽。企业根据需要,拟建设兴国县闽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m3加气砌块及40m2轻质隔墙板配套自用LNG气化站项目,项目于2021427日经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104-360732-04-01-308779),项目建设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高兴镇蒙山村松山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令,第88号修改[2021修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3号、政府令第242号令修改)、《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赣建字[2012]4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77号令修订)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城镇燃气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

    受兴国县闽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兴国县闽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m3加气砌块及40m2轻质隔墙板配套自用LNG气化站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并组成项目评价组对兴国县闽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认真的阅读和分析,并于20211118日到兴国县闽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拟建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根据《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写此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李永辉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报告审核人:

林大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李永辉、谢寒梅、罗沙浪、刘志强、王波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永辉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李永辉、刘志强

时间和主要任务:

完成时间:20221015日;

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对象:兴国县闽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m³加气砌块及40万㎡轻质隔墙板配套自用LNG气化站建设项目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范围:本报告的评价范围为兴国县闽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m³加气砌块及40万㎡轻质隔墙板配套自用LNG气化站建设项目,包括150m³LNG储罐、气化器、增压器、调压计量撬、EAGBOGLNG气化站设备设施及厂区天然气输送管线、项目公用设施辅助设施,包括工业供电配电系统、供水系统(含消防用水)等配套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周边安全环境和安全条件、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及新建项目安全管理的需要条件等;厂区内锅炉等天然气使用设施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二、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设有150m³LNG卧式储罐,3台空温式汽化器(立式、1000Nm³/h),1台卧式储罐增压器300Nm³/h1台卧式卸车增压器300Nm³/h1台立式EAG加热器300Nm³/h1台立式BOG加热器300Nm³/h1台调压计量加臭撬900Nm³/h

三、评价结论

项目安全评价结果综述

通过对兴国县闽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m3加气砌块及40m2轻质隔墙板配套自用LNG气化站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项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定性、定量评价。

1)该拟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2)该拟建设项目选址在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高兴镇蒙山村松山岗,交通运输便利,地理位置适中;气候和地质条件良好,可以满足项目要求;厂区四周1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和重要建筑物,与周边建构筑的安全间距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3)建设项目存在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低温冻伤与中毒和窒息等危害和气候环境高温、噪声等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建设项目最主要的危险,需重点防范。项目需重点关注工艺设备和自控仪表安全对策措施。

4)拟建项目天然气、氮气(压缩)、四氢噻吩为危险化学品,拟建项目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该项目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危险化学品不属于高毒物品。该项目涉及的化学品中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剧毒化学品物品。项目危险化学品不属于易制爆化学品。本项目天然气为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该拟建项目不涉及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工工艺。

5)根据预先危险分析,可能导致发生火灾、爆炸的区域如储罐区、装卸等危险等级属于Ⅲ级,噪声和气候环境高温作业为Ⅰ级,其余危险等级为Ⅱ,说明项目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后果严重,拟建气站应注意加强储罐区、装卸等区域的管理和防护,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6)采用危险度分析法评价结果:LNG储罐区综合得分为14分,为Ⅱ级,属中度危险。

7)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LEC)法,LNG储罐区的火灾、爆炸为显著危险等级,应加强监控、防范、配备安全设施,重点进行管理。

8)火灾爆炸事故模拟分析,150m3LNG储罐一起发生化学爆炸时,人员在269m以上、建构筑物在239m以上才较安全。针对危险物质储存和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储罐区设防火围堤,生产区设高2米的围墙等降低事故所产生的危害和影响。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液化天然气泄漏、杜绝着火源、防止自然灾害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使企业总体危险有害因素和程度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评价结论:兴国县闽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m3加气砌块及40m2轻质隔墙板配套自用LNG气化站建设项目如认真贯彻“三同时”原则,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设施,按设计施工,确保各项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兴国县闽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m3加气砌块及40m2轻质隔墙板配套自用LNG气化站建设项目安全上是可行的。

提交时间:

2023223

2023.2.23(终稿)兴国县闽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预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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