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玄武岩矿业有限公司安远县欣山镇中寨玄武岩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3-02-0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江西玄武岩矿业有限公司安远县欣山镇中寨玄武岩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简介: | |
江西玄武岩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6314701328C,法定代表人:唐贤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工业园九龙园区E区办公;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玄武岩建材碎石、机制砂生产、加工、销售、贸易;陆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远县欣山镇中寨玄武岩矿(以下简称“欣山镇中寨玄武岩矿”)为江西玄武岩矿业有限公司下属矿山,采矿许可证号C3607262015047130137981,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玄武岩,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0.2587km2,开采深度+809m~+610m,开采规模18.3万m3/a。 经企业申请,该矿于2020年、2022年先后办理矿区范围变更手续(缩小矿区范围、开采标高),并颁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2022年5月,委托赣州精达矿业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安远县中寨矿区建筑用玄武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核实报告》)。2022年8月,委托江西中矿资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编制了《安远县欣山镇中寨玄武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矿山拟定生产规模为18.3万m3/a,开采年限为16.7a,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主要生产工艺为:开拓运输公路→表土机械剥离(表土综合利用作为环境恢复治理客土、风化层综合利用为机制砂)→潜孔钻机穿孔→爆破(中深孔)→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铲装→汽车运输。最低开采标高为+610m、台阶高度10m。 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 年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江西玄武岩矿业有限公司向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了《安远县欣山镇中寨建筑用玄武岩开采项目》,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审查后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019-360726-12-03-003837),于2019年2月14日下发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西玄武岩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赣安中心)对江西玄武岩矿业有限公司安远县欣山镇中寨玄武岩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赣安中心接受委托后,组建了项目评价组,评价人员自2022年12月28日、2023年2月3日多次对拟建项目的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收集安全预评价所需的有关资料。 按《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要求,依据委托方提供的《三合一方案》等其它相关资料,评价组对项目资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在初步进行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的基础上,划分了评价单元,选择了评价方法;对该项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预测其危险度;评价建设项目生产系统、生产工艺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了《江西玄武岩矿业有限公司安远县欣山镇中寨玄武岩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邓飞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邓飞 |
报告审核人: | 林大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浩、许玉才、黄伯扬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邓飞、陈浩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3年2月3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评价报告: | |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评价对象:《安远县欣山镇中寨玄武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涉及的安远县欣山镇中寨玄武岩矿扩建项目。 评价范围:评价内容仅涉及《三合一方案》拟定的开采工艺、安全设备设施以及矿山安全管理。 根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及安远县欣山镇中寨玄武岩矿《采矿许可证》(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2个拐点坐标圈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为0.2587km2,开采深度范围由+809m至+610m标高。本次评价采场范围为矿区设计范围及场内运输道路、排土场等安全设施。 本次评价范围不包括矿山场外运输、破碎工业场地设施、制砂厂和职业卫生及环境保护。 二、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矿体埋藏浅,矿体稳定,开采技术条件简单,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防可控,在现有安全技术条件下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矿区范围300m内没有民居,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较好。周边环境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要求。 3)在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较好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结论:江西玄武岩矿业有限公司安远县欣山镇中寨玄武岩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3年2月7日 |
(20230317终稿)江西玄武岩矿业有限公司安远县欣山镇中寨玄武岩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