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评价的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丙烯酸胶粘剂(共4个系列)2.2万吨、聚氨酯胶粘剂1万吨、造纸化学品(干强剂、湿强剂、AKD乳液、松香胶)5.16万吨、水性涂料0.2万吨、色浆0.7万吨、水性助剂(共4类)0.2万吨。共计9.46万吨/年生产能力。其中GMA树脂生产的0.2万吨生产产能不在本期技改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为: 1#仓库(丙类)、2#仓库(丙类)、3#仓库(丙类)、4#仓库(甲类)四个仓库利旧。5#仓库由甲类仓库降级为丙类仓库。 1#车间(甲类),变更车间内设备使之满足生产要求。2#车间由甲类车间降级为丙类车间,变更车间内设备使之满足生产要求。3#车间停用。 公用工程房、消防水泵房、危废仓建筑主体利旧。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骏能化工(龙南)有限公司年产9.66万吨水性胶黏剂等精细化学品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江西省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投资主体:骏能化工(龙南)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6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占地面积:58922.35m2 企业法人代表:王远汀 设计单位: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 三、总平面布置 该项目厂址位于江西省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骏能化工(龙南)有限公司厂区共设置南侧和西侧两个出入口,物流出入口为西侧出入口;主要出入口为南侧出入口。按从南至北进行描述,项目西部依次为为2#车间、1#车间、3#车间(停用)、公用工程车间(含RTO装置)、冷却水池;东部依次为1#仓库、2#仓库、5#仓库、污水处理池、消防池、消防泵房、事故池等;中部依次为办公楼、3#仓库、4#仓库、储罐区。项目公共生活区域整体位于生产区域东面,处理主导风上风向,本项目平面布置图基本合理。 办公生活区设置栅栏围墙与生产区隔开。 工艺介绍: 本项目生产工艺涉及企业保密内容,略。 四、评价结论 1)该技改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符合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2)该技改项目选址在赣州市龙南经济开发区富康工业园,位于化工园区内,交通运输便利,地理位置适中;气候和地质条件良好,可以满足项目要求;项目用地位于化工园区内,厂址周围环境现状较好,符合龙南市工业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厂区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和重要建筑物,生产装置距周边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厂址与周边企业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周边环境对该拟建项目无影响。 3)厂区内外交通顺畅,外部有公路,内部形成环形路网,有利于运输,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该拟初步设计方案总体布局合理,厂内利旧建构筑物、新建建构筑物防火安全间距符合性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工艺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反应不涉及爆炸物,本项目设备设施不涉及有毒气体和易燃气体,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公路保护条例》等相关的要求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危险危害因素能及时的感知和处理,可有效地保证生产的安全。利旧建构筑物使用功能能满足本次技改要求。 5)该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流程合理,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6)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温灼烫、腐蚀(化学)灼伤及毒物、噪声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7)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本项目涉及的原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乙二醇丁醚、丙烯酰胺、丙烯酸、过硫酸铵、过硫酸钠、硫酸、丙烯酸丁酯、丙烯酸异辛酯、甲基丙烯酸甲酯、醋酸乙烯酯、叔十二烷基硫醇、氢氧化钠、苯乙烯、双氧水(过氧化氢)、异丙醇、丙烯酸羟丙酯、N,N-二甲基乙醇胺、甲基丙烯酸异丁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丙酮、三乙胺、环氧氯丙烷、盐酸、乙二胺、己二胺(1,6-己二胺)、异佛尔酮二胺、N,N二甲基1,3丙二胺、氨水(15%)、过氧化二苯甲酰、甲苯二异氰酸酯、二乙醇胺、辛酸亚锡、柴油(公用工程用)。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本项目中丙酮、盐酸、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本项目使用化学品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经辨识,本项目双氧水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辨识,本项目中丙烯酸、苯乙烯、环氧氯丙烷、醋酸乙烯酯、过氧化二苯甲酰、甲苯二异氰酸酯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辨识,本项目中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中的规定,拟建项目丙烯酰胺、甲苯二异氰酸酯为高毒物品。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辨识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对项目工艺过程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所使用合成聚合工艺为涉及粘合剂生产的常压条件生产工艺不属于典型的危险工艺聚合工艺。故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该拟建项目火灾、爆炸因素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其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他单元的危险性其他中毒窒息、触电、化学灼烫、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级较一般,其危险等级为“Ⅱ级”。 本评价通过运用“危险度”评价法,对该项目进行定量评价,结果如下:本项目储罐区单元危险度等级为“Ⅰ”级,属高度危险,1#车间生产单元、4#仓库单元危险度等级均为“Ⅱ”级,属中度危险。2#车间生产单元、3#仓库单元均为“Ⅲ”级,低度危险。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在拟建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其危险分值在70以下,危险程度基本属于可能危险。主要作业场所中危险分值较大的为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危险程度属于可能危险。项目实施后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加强生产工艺的控制,防止可燃、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程度。 11)本项目生产的丙烯酸胶粘剂、聚氨酯胶粘剂、造纸化学品(干强剂、湿强剂、AKD乳液、松香胶)、水性涂料、色浆、水性聚酰胺蜡流变剂、水性聚酰胺分散剂、水性聚醚改性有机硅润湿剂、水性聚醚改性有机硅消泡剂经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鉴定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量也未到规定的量,故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化学灼烫。 综上所述,骏能化工(龙南)有限公司年产9.66万吨水性胶黏剂等精细化学品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