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六氟丙烯装置联产1千吨/年高纯八氟环丁烷技改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02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1万吨/年六氟丙烯装置联产1千吨/年高纯八氟环丁烷技改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简介: |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日,是由理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独资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公司厂址位于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占地面积约1633亩,法定代表人卫少琦,注册资本39770万美元。 公司已建设有机氯化工和氟化工装置及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目前已建成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16万吨/年甲烷氯化物、1万吨/年六氟丙烯装置、1.67万吨/年氟树脂装置、30万吨/年过氧化氢装置、4万吨/年氯化亚砜装置、20万吨/年聚合氯化铝等生产装置;配套的动力车间,公用工程设施(包括变配电系统、42500m3/h循环水装置、800t/h脱盐水、空压制氮装置、污水接收处理站、消防系统、通讯、控制室、中心化验室、仓库、各类罐区),集装箱、散杂货、化工等多用途码头泊位5个等。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办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赣)WH安许证字[2015]0857号,有效期至2024年7月30日。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氟化工装置厂区有两套六氟丙烯(HFP)生产装置(706HFP装置六氟丙烯产能为3200t/a,中间产物八氟环丁烷960t/a;706B HFP装置Ⅱ六氟丙烯产能为6800t/a,中间产物八氟环丁烷2040t/a),两套生产装置于2019年5月13日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赣应急危化项目审字[2018]2033号)。企业进行分批建设,其中706HFP装置于2021年通过安全验收,706BHFP装置Ⅱ于2023年11月通过安全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情况,六氟丙烯的生产工艺采用四氟乙烯和八氟环丁烷共裂解的工艺路线,八氟环丁烷既是反应物,亦是裂解产物,也作为裂解炉中通入的冷却介质,用于控制裂解反应温度。通过初始开车时裂解炉温度控制在450~550℃,以八氟环丁烷为主要目的产物,待达到一定量的八氟环丁烷可以满足正常裂解反应需要时,调整裂解炉温度。控制裂解炉700~750℃温度下热裂解生产六氟丙烯。 经过生产实践,裂解炉在设计的720℃下热裂解生产六氟丙烯,四氟乙烯的转化率能保证六氟丙烯的产量,副产物的含量也有所下降,因此,企业拟通过对原有的两套六氟丙烯生产装置的八氟回收塔(精馏塔)的精馏参数调整,采出高纯八氟环丁烷产品,以达到产出电子级的高纯八氟环丁烷,并将原有从八氟回收塔(精馏塔)塔顶同时回用到裂解炉的八氟环丁烷管线改造为从八氟环丁烷上游残液塔塔顶引出八氟环丁烷管线回裂解炉。 706HFP装置改造情况如下:①改造八氟环丁烷回裂解炉管线位置,从八氟回收塔塔顶改为从其上游塔残液塔塔顶采出粗八氟环丁烷回裂解炉共裂解反应;②把八氟回收塔(精馏塔)的精馏参数调整,采出高纯八氟环丁烷产品,塔釜出口管线不变,回收至裂解气处理系统尾气加热器,循环分离;③新增1台八氟环丁烷检测槽,将原有的1个六氟丙烯成品槽改造为八氟环丁烷成品槽。④从八氟环丁烷成品槽建设DN25的产品管线输送至191E罐区八氟环丁烷储罐;⑤从原六氟丙烯成品槽建设DN80的产品管线输送至191E罐区新增六氟丙烯储罐。 706BHFP装置Ⅱ改造情况如下:①改造八氟环丁烷回裂解炉管线位置,从八氟回收塔塔顶改为从其上游塔残液塔塔顶采出粗八氟环丁烷回裂解炉共裂解反应;②把八氟回收塔(精馏塔)的精馏参数调整,采出高纯八氟环丁烷产品,塔釜出口管线不变,回收至裂解气处理系统尾气加热器,循环分离;③新增1台八氟环丁烷检测槽,新增1台八氟成品槽;④从八氟环丁烷成品槽建设DN25的产品管线输送至191E罐区八氟环丁烷储罐;⑤从原六氟丙烯成品槽建设DN80的产品管线输送至191E罐区新增六氟丙烯储罐。 191E罐区改造情况如下:①原有的4台110m³六氟丙烯储罐(已通过安全验收),不变;②将原来的8个110m³的R32(二氟甲烷储罐)改造,其中6个用于储存六氟丙烯,2个用于储存八氟环丁烷。 621充装厂房改造情况:该厂房内设置有六氟丙烯充装、三氯甲烷及二氯甲烷灌装设施,本次在厂房内东侧预留位置上建设八氟环丁烷充装设施,用于产品高纯八氟环丁烷的钢瓶充装。 技术改造后,706HFP装置和706BHFP装置Ⅱ原有原料及其使用量未发生改变,产品六氟丙烯的产能保持不变,从原有的循环用中间产物八氟环丁烷提纯出高纯八氟环丁烷1000t/a。 该技改项目于2022年8月17号由瑞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208-360481-07-02-229515。 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拟建地点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六氟丙烯装置联产1千吨/年高纯八氟环丁烷技改项目位于2024年5月9日赣工信石化字[2024]24号公布的“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规划的四至范围(用地面积709.92公顷,东至瑞码快速通道以西约五百米,南至中小企业园北路和发展三路,西至梁公大道,北至长江大道以南约一公里)内,项目拟建位置四至范围见报告附件。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委《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17]507号)“(一)严格落实国家“1公里”限值政策。除在建项目外,长江江西段及赣江、信江、抚河、饶河、修河等岸线及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严控在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该项目建设区域距离长江最近处大于1km,因此,该项目符合赣工信石化字[2017]507号的相关要求。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化学反应的变化,只涉及精馏参数改变,物料储存量改变,属于物理过程。六氟丙烯联产八氟环丁烷,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八氟异丁烯、八氟正丁烯、氟化氢、全氟丙烷存在于混合气体和粗产品内,含量较低。混合气中氟化氢经氧化铝吸附后变成氟化铝,再经过滤器过滤,危废处置。八氟正丁烯、八氟异丁烯等经过后续的吸收反应成低毒的氟醚,然后送去708焚烧装置焚烧,副产物等均不单独构成危险化学品物质。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生产、储存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改)的主要有八氟环丁烷、六氟丙烯、八氟异丁烯(混合气中)、八氟正丁烯(混合气中)、氟化氢(混合气中)、全氟丙烷(混合气中)、氮气(压缩的)等,该项目涉及的产品六氟丙烯、八氟环丁烷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改)中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年第41号,89号令修订)的要求,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1万吨/年六氟丙烯装置联产1千吨/年高纯八氟环丁烷技改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 根据前期准备情况,确定了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六氟丙烯装置联产1千吨/年高纯八氟环丁烷技改项目安全条件评价的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 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项目有关领导、负责同志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 |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香港、王冠、谢寒梅、罗沙浪、王波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黄香港、王冠、谢寒梅、罗沙浪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周红波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年1月16日等进行现场勘查等 | |
评价报告: | ||
本报告评价对象为: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六氟丙烯装置联产1千吨/年高纯八氟环丁烷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定的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内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建设该项目的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工艺路线等。 评价范围具体包括以下: 1)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 2)工艺生产装置:依托其原有生产装置(706HFP装置、706BHFP装置Ⅱ),内部进行增加部分设备。具体改造情况如下: 706HFP装置:①改造八氟环丁烷回裂解炉管线位置,从八氟回收塔塔顶改为从其上游塔残液塔塔顶采出粗八氟环丁烷回裂解炉共裂解反应;②把八氟回收塔(精馏塔)的精馏参数调整,采出高纯八氟环丁烷产品,塔釜出口管线不变,回收至裂解气处理系统尾气加热器,循环分离;③新增1台八氟环丁烷检测槽,将原有的1个六氟丙烯成品槽改造为八氟环丁烷成品槽。④从八氟环丁烷成品槽建设DN25的产品管线输送至191E罐区八氟环丁烷储罐;⑤从原六氟丙烯成品槽建设DN80的产品管线输送至191E罐区新增六氟丙烯储罐。 706BHFP装置Ⅱ:①改造八氟环丁烷回裂解炉管线位置,从八氟回收塔塔顶改为从其上游塔残液塔塔顶采出粗八氟环丁烷回裂解炉共裂解反应;②把八氟回收塔(精馏塔)的精馏参数调整,采出高纯八氟环丁烷产品,塔釜出口管线不变,回收至裂解气处理系统尾气加热器,循环分离;③新增1台八氟环丁烷检测槽,新增1台八氟成品槽;④从八氟环丁烷成品槽建设DN25的产品管线输送至191E罐区八氟环丁烷储罐;⑤从原六氟丙烯成品槽建设DN80的产品管线输送至191E罐区新增六氟丙烯储罐。 存储设施:依托其原有储罐区(191E罐区),罐区内部进行部分改造情况如下: 191E罐区:将原来的8个110m³的R32(二氟甲烷储罐)改造,其中6个用于储存六氟丙烯,2个用于储存八氟环丁烷。 八氟环丁烷充装设施:在已建的621厂房内新增八氟环丁烷充装设施,该厂房内已设置有六氟丙烯充装、三氯甲烷及二氯甲烷充装设施,本次在厂房内东侧预留位置上建设八氟环丁烷充装设施。 4)公用辅助工程:223EHFP装置冷冻站、223GR22/TFE/HFP装置Ⅱ冷冻站、301总变电所、301B装置变电所Ⅱ、152B现场机柜间、600A控制综合楼均为依托,已通过安全验收,本次不改变。 注:706HFP装置、706BHFP装置Ⅱ、191E罐区未改造的生产设施、设备及管线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621充装厂房内的六氟丙烯、三氯甲烷、二氯甲烷等充装设施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该项目厂外物料运输、职业危害及环境保护等均不在评价范围内。评价依据主要采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应的行业标准。 本评价针对评价范围内的选址、总平面布置及建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查,对设备、装置及涉及的仓储等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评价其工艺及设备的可靠性,公用、辅助设施的满足程度,并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本报告是在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完成的,如提供的资料有虚假内容,并由此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及其它后果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如委托方在项目评价组出具报告后,若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变更建设地址的,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造成系统的安全程度也随之发生变化,本报告将失去有效性。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安全评价结论 9.1.1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改)》辨识,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八氟环丁烷、六氟丙烯(HFP)、八氟异丁烯、八氟正丁烯、氟化氢、全氟丙烷、氮气等。 产品产品六氟丙烯、八氟环丁烷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八氟异丁烯、八氟正丁烯、氟化氢、全氟丙烷,存在于混合气体和粗产品内,含量较低。氟化氢经氧化铝吸附后变成氟化铝,再经过滤器过滤,危废处置。八氟正丁烯、八氟异丁烯等经过处理成低毒的氟醚,然后送去焚烧装置焚烧,副产物等均不单独构成危险化学品物质。 2)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该项目的副产物八氟异丁烯属于剧毒品,作为残液焚烧处理。 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该项目涉及的氟化氢、氟化合物(八氟环丁烷、六氟丙烯、八氟异丁烯、八氟正丁烯、全氟丙烷)属于高毒物品。 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等辨识,该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 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氟化氢(尾气,及时吸收处理)。 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涉及的生产储存装置706HFP装置、706BHFP装置II、191E成品罐区、621充装厂房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品罐区(装卸区)储存物料在贮存、装卸过程中,其主要危险是中毒窒息、物理爆炸、车辆伤害等,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本项目罐区中毒窒息和容器爆炸(物理爆炸)危险等级为Ⅲ级,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车辆伤害的危险等级均为Ⅱ级。在严格危险化学品罐区管理,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保证安全的。 生产装置单元主要危险是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温灼烫、噪声等。706HFP生产装置和706BHFP装置II单元、621充装厂房的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危险等级为Ⅲ级,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其余危险等级均为Ⅱ级或以下。在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在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是可以保证安全的。 电气单元、给排水单元的触电、火灾的危险等级为II级(临界的)。会造成供电系统瘫痪、甚至引发二次事故,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目前配套的安全设施日趋完善,隔离开关、继电器等功能齐全,具有“五防”功能的配电柜已普遍使用。因此,采用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选用适当的防护装置及控制措施,按对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要求进行选型并按规范安装,按标准、规范的要求敷设输供电线路,本单元自身运行的安全是可行保证的。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依托的装置采用了自动化控制系统。仪表自动化是控制生产装置正常运行的主要因素,其发生故障将造成系统瘫痪,生产装置不稳定或者引发生产事故、质量事故等,因此仪表自动控制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控制系统错误、控制系统运行不正常、自动控制调节装置运行不正常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 给排水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淹溺、中毒或窒息、机械伤害危险程度为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供热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高温烫伤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7)通过危险度分析,706HFP装置、706BHFP装置II、191E成品罐区的危险分值为25分、25分、17分,均属于高度危险,621充装厂房危险分值为14分,属于中度危险。 8)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该项目不涉及爆炸物、涉及的有毒气体其设计最大量与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小于1,因此,该项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执行相关标准规范有关距离的要求。本项目主要执行《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要求,经检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9)通过采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开发的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进行该公司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计算。定量计算结果: (1)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7)等值线东侧超出厂区围墙170m,南侧超出厂区围墙110m,西侧超出厂区围墙190m,北侧未超出厂区围墙。该等值线超出的范围内不存在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 (2)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3×10-6)等值线南侧超出厂区围墙15m,西侧超出厂区围墙80m,东侧和北侧未超出厂区围墙,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及周边企业情况,周边企业该等值线内建筑当班总人数100人以下(主要为西侧圈内部分),因此,该等值线超出的范围内不存在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 (3)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1×10-5)等值线西侧超出厂区围墙40m,东侧、南侧和北侧未超出厂区围墙。该等值线超出的范围内不存在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 从个人风险分析效果图中:可容许个人风险等值线内无相应的防护目标。 根据计算结果图:该项目显示没有社会风险。 10)多米诺分析情况:该项目191E六氟丙烯储罐、191E八氟环丁烷储罐等发生多米诺效应的影响区域不会延伸至厂区以外,均在厂内。本项目191E六氟丙烯储罐发生容器物理爆炸,其多米诺半径为7m,191E八氟环丁烷储罐发生容器物理爆炸,其多米诺半径为5m,会引起多米诺半径范围内的周边生产设备发生多米诺效应事故。该公司应对多米诺影响范围内的设备加强管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9.1.2 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1)该项目中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氟化氢(尾气,及时吸收处理)。 应严格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措施。 2)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等,应重视的重大有害因素有:剧毒品、有毒物。 在生产过程不可避免的会发生接触,因此,企业应对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的各种原因引起重视及有效避免作业人员健康危害。 9.1.3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等,该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于2022年8月17号由瑞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208-360481-07-02-229515,符合项目备案有关规定。 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拟建地点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位于2024年5月9日赣工信石化字[2024]24号公布的“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规划的四至范围(用地面积709.92公顷,东至瑞码快速通道以西约五百米,南至中小企业园北路和发展三路,西至梁公大道,北至长江大道以南约一公里)内。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项目与周边环境的距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的要求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在项目建设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项目对周边区域的不良影响,必须实行“三同时”国家环保法规,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环境保护措施,同时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处理措施正常运行,以保护周围生态环境。 3)该项目周边居民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 4)自然危害因素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是自然形成的。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对该项目无不良影响。针对极端的自然有害因素,该项目初步设计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 5)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物料运输量较大,如果存在道路运输车辆连锁火灾、爆炸,车辆设备受损及人员中毒、伤亡,周边道路堵塞,甚至有造成环境污染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发生的可能。 该项目投产后公司应加强对剧毒物品(八氟异丁烯)及其他危险物质的管理,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将本单位应急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 9.1.4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评价结果 1)本项目是在现有六氟丙烯装置上的八氟环丁烷回收塔调整精馏塔工艺参数,进行生产八氟环丁烷,非国内首次使用的工艺,属于成熟工艺。706HFP装置于2021年12月通过验收,706BHFP装置II于2023年11月通过验收,已安全运行至今。 2)该项目主要装置设备均拟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企业;装置中各设备选型均经比较,节能、安全;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压保护设备相关处设有安全阀等。 针对各种介质的腐蚀特点和不同的工艺操作条件,设备拟采用相应的材质。 对于技改项目利旧设备、设施,应移装手续齐全,经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发证,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使用年限过长或者安全性能低下的产品,安全设施不能满足原有设计要求的设备、设施应严禁使用。 本项目采用DCS系统对生产进行控制,对工艺参数、事故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停车实现了程序控制和远程操作,均设置了安全联锁。而且联锁运行的设备,均在设备附近设就地开关,以便事故时及时停车。并拟设置SIS系统。配有UPS不间断电源。 该项目拟采用的工艺、装置及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3)该拟采用的主要配套、辅助工程有:供热、供配电、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供排水、消防、空压制氮、制冷、电讯、通风等,均考虑了生产的需要,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9.1.5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1)本项目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版),与周边建构筑物、生产装置等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以满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2)该项目在工程设计前应根据地质资料和工程的要求,重新进行生产装置及其平台的荷载计算。采取以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措施,对所有建筑、设备、设施等的基础采取相应的加固处理措施,建构筑物基础根据地质勘探结果选择持力层。 3)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第7.2.6条,化工、石油化工生产建筑中,使用或生产过程中具有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的厂房,当具有泄毒、爆炸或者火灾危险性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应提高一度。706HFP装置、706BHFP装置Ⅱ及中央控制室划为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应提高一度。 项目建筑物结构除考虑本身动、静载荷外,还应考虑当地的风载、雪载影响,应考虑大风、高温、冰雪等自然条件影响,设置可靠的防风、防冰雪设施、措施。 4)工程设计中应充分考虑从原有装置引出的物料管道的衔接,建设过程中应考虑本项目装置与周边装置之间的防火安全间距及其施工安全,施工影响,防止引发生产事故的连锁反应。 5)该项目中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氟化氢(尾气)。应严格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措施。 6)本项目新增的控制设施应考虑与原DCS控制系统、SIS系统的相容性。 7)在设计时,对生产装置及罐区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和LOPA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需要设置安全仪表系统SIF回路等。 8)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文要求设置自动化控制措施。 9)根据《剧毒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公司应设置保卫值班室,24h有人值守和定期巡查,值守人员应每两小时对存放场所周围进行一次巡查,建立剧毒化学品防盗、防抢、防破坏及技术防范系统发生故障等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每年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应急演习。由于本项目剧毒品最后经过处置,处置后进行焚烧处理,对现场涉及剧毒品的场所设备拟设置专人负责保管及实施五双管理,阀门设置防破坏装置,阀门上锁。周围设置视频监控系统、人侵报警系统、出人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等。 10)利旧的特种设备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11)爆炸危险区域内电气设备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防爆级别不应低于EXdIIBT4。 12)八氟环丁烷的钢瓶充装采用自动化措施,设电子衡称重计量和超装报警系统,超装信号与自动充装紧急切断阀联锁,并设置手动阀。 13)由于企业建设项目较多,新改扩工程不断,抗爆计算具有时效性。本项目在设计阶段,应根据控制楼周边装置的实际情况,重新核实600A综合控制楼是否满足周边生产装置爆炸冲击波的要求,进行抗爆评估。 14)针对本项目涉及的烯烃可能产生的自聚,采用添加阻聚剂,减少存放时间,在反应过程中通过降低温度、增加稀释物、减少在反应器中的停留时间,控制酸度,严格控制水分和氧气含量并适当的加入阻聚剂等来控制自聚。六氟丙烯在储存过程中,设置低温冷冻水,并应根据市场行情进行生产,减少贮存时间。 15)针对本项目实施后对裂解炉工艺,建议请原设计单位对其反应工艺及工艺参数进行复核,是否通过改善裂解气的传热条件,对反应器采取分段加热,以便有效降低反应器轴向的温度梯度,使整个反应过程的温度控制在最佳范围之内,有效防止四氟乙烯自聚和结碳及抑制不良副反应的发生,同时延长裂解管的使用寿命。 16)设置独立的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信号引至集中控制室。 17)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等。 18)项目装置区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23)的要求,进行完善应急救援物资的配置 19)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20)项目建成投产之前,应将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落实到位,并依据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该项目应与周边区域企业及辖区消防队伍建立防火防爆、防毒区域性联防,并制定应急措施,实现区域联防。 综上所述,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六氟丙烯装置联产1千吨/年高纯八氟环丁烷技改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评价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六氟丙烯装置联产1千吨/年高纯八氟环丁烷技改项目安全条件、厂址、总体布局、主要技术和工艺、装置、设施、配套和辅助工程、安全管理等均满足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4.7.2 | |
现场工作照片:
现场勘查人员(从左至右):黄香港(项目负责人)、企业陪同人员、周红波(技术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