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成立省应急管理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文件
赣应急字〔2020〕55号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成立省应急管理厅
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经2020年5月8日第6次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决定成立省应急管理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厅党委书记、厅长龙卿吉,全面负责本厅法治建设工作,是本厅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中余钢同志具体负责本厅法治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成 员:机关各处室、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处室(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政法处,负责本厅法治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等事项,徐长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厅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为省应急管理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部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衔接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法建办做好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法治建设重点事项;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落实;落实学法、普法、议事、协调等制度;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二)厅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厅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落实厅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提请厅长办公会、厅务会、党委会审议法治建设有关重要事项;组织开展立法、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重大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核等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协调解决应急管理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指导简政放权、放管服、普法教育、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配合厅机关党委负责党内法治建设工作。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