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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县环宇稀土再生材料厂

发布时间:2016-06-2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广丰县环宇稀土再生材料厂

项目名称:

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

:

广丰县环宇稀土再生材料厂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原广丰县)东阳乡竹岩村山昌坞,企业创始于2011年,注册资金50万元整。是广丰区一家以永磁材料、氧化钕加工销售集一体的个人独资企业。产品主要销往浙江、江西等地。经过企业不断的努力与完善,企业产品充分得到了客户的信赖与支持。

5年来的发展历程,企业始终坚持创新、节约、品质的理念,线拥有员工8名,企业以质量为生命,时间为信誉,秉持节约能源、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的精神,立足于浙赣地区。

企业公司拥有一支专业技术全面的技术管理队伍和技能熟练的工人队伍,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周红波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程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红波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占伟、周红波、黄香港

注册安全工程师:

  磷、占伟、周红波

技术专家:

檀廷斌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磷、占伟、周红波、黄香港、檀廷斌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6.4.8;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广丰县环宇稀土再生材料厂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

建设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原广丰县)东阳乡竹岩村山昌坞。

建设性质:已建。

法人:叶樟森。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果

1、广丰县环宇稀土再生材料厂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原广丰县)东阳乡竹岩村山昌坞,该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盐酸、片碱储存、使用企业。本项目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且工艺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因此可不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2、企业有相关知识和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危险化学品业务进行管理。

3、公司不属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公司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4、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原料产品仓库评价单元、盐酸储存仓库评价单元、搅拌车间的物体打击为稍有危险,搅拌车间的中毒和腐蚀为一般危险,危险性相对较低。

5、参照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现场检查表检查评价,广丰县环宇稀土再生材料厂现场经整改后符合储存、使用的安全要求。

6、广丰县环宇稀土再生材料厂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所在的建筑结构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7、广丰县环宇稀土再生材料厂经整改后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结论:

综上所述,广丰县环宇稀土再生材料厂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经现场整改后符合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

提交时间:

 201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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