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双林水产冷链配送有限公司冷链配送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3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鹰潭双林水产冷链配送有限公司冷链配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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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全诊断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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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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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双林水产冷链配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位于江西省鹰潭市现代物流园16号A块地,是一家集水产品、农产品、副食品冷冻冷藏服务及仓储租赁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代表为章金林,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2015年5月,根据鹰潭市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鹰潭市域总体规划》及鹰潭市商务局69号文(鹰商办文【2014】)等要求,为此,该公司决定于鹰潭市现代物流园投资建设“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以将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冷冻、冷藏、仓储等转入鹰潭市现代物流园区内。该公司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总投资3119万元,占地约20亩。涉及主要建筑为冷库1座(含制冷机房),建设规模为冷库容量4万m3/年,储藏1万吨/年。
该企业涉及的化学品主要为液氨,其作为制冷设备的冷冻剂,储存在机房的贮氨器内。
鹰潭双林水产冷链配送有限公司厂址位于江西省鹰潭市现代物流园。公司现有员工21人,其中管理人员5名,生产及辅助人员16名。公司设总经理1人,下设财务部、营销部、生产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由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事务由安全员负责。
鹰潭双林水产冷链配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2人已经报名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正在办理取证手续。
鹰潭双林水产冷链配送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
该项目2015年5月15日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双林水产冷链配送有限公司冷链配送项目备案的通知》予以备案,鹰发改外经字[2015]5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改),本项目未列入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发展规划。
该项目企业东面为东面为鹰潭市丰华源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余三面为荒地,周边300m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区;周边区域植被以灌木植被为主,无珍稀植物分布;无重要公共建筑等,周边环境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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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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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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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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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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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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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香港、谢寒梅、苏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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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黄香港、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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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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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海波、黄香港、谢寒梅、苏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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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7.06.05;主要任务:安诊断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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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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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鹰潭双林水产冷链配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冷链配送项目
注册地址:江西省鹰潭市现代物流园A16块地
法人代表:章金林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003328533685
注册单位:鹰潭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建设地址:江西省鹰潭市现代物流园A16块地
占地面积:13354.88 m2,约合20亩
2017年9月,为了确保企业安全运行,鹰潭双林水产冷链配送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轻工业设计院对其冷链配送项目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含冷库)进行安全诊断设计。通过诊断设计,发现企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针对上述安全隐患,诊断设计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及对策措施。
企业根据安全诊断设计的要求制定了方案,并于2017年10月开始进行整改,2018年6月基本完成整改,经调试合格后开始运行。现运行状况良好,能够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要求,现申请安全诊断验收。
本项目厂址位于鹰潭市现代物流园区五纬路以北、十二经路以西、十一经路以东,火车货运站约2km,交通便利,有利于货物运输,水电气供应方便。
本项目企业冷库、综合楼地块两面环路,交通十分便利,场地内地形平坦,利于大型库房厂区以及交易展示区的建设。场地较宽阔,地形平坦,地貌单一,场地无断裂、滑移等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
本项目企业东面为鹰潭市丰华源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最近处距离11m(规范要求距离10m),其余三面为荒地,周边300m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区;周边区域植被以灌木植被为主,无珍稀植物分布;无重要公共建筑等,周边环境良好。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
二、评价结论:
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腐蚀、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低温冻伤、淹溺、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等,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为火灾、中毒。
2)重大危险源辨识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该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3)危险化学品辨识
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可知,该企业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企业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经查《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该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液氨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的规定,该企业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企业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液氨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危险工艺辨识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2、符合性评价结论
1) 外部安全条件、总体布局评价结论
鹰潭双林水产冷链配送有限公司建于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物流园内,厂址周边存在丰华源公司等企业。项目厂址所处工业园区为已经经规划的工业园区。本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因此,居民生活不会对本项目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该项目企业厂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70m。现场检查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村庄、学校、医院、高密度居民区、公园、政府办公场所等敏感、脆弱目标。
总平面布置有冷库、交易中心等建(构)筑物。厂区内现有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要求。
2)采用的安全设施设计水平
本项目已基本采取了 “安全诊断设计”中的对策措施,如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了防雷接地,并进行了检测;但仍有部分未落实到位,项目建设单位还需增加投入,根据项目安全验收的要求设置到位。
3)技术、工艺、装置、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本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工艺成熟,生产设备、装置均经过正规设计或为成套的标准化设备。本项目选用有设计、制造资质的设备厂家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应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能满足生产要求。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都已经过检测。
根据试运行情况可知,项目生产设施、储存设施及公用工程总体运行平稳,设备完好,能满足项目正常生产的运行要求,能确保产品质量和产量符合设计要求。
4)建设项目试生产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项目经过正规设计、施工和安装,在经过几个多月的试运行后,项目的安全设施运行正常,试运行前期准备工作较充分,试运行过程未发现事故隐患。
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过程中,根据标准和规范要求对一些安全设施的细节方面进行了整改。
5)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后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该项目试运行过程中,安全设施运行良好,未发生事故。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隐患和问题,企业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这些进行整改,具体详见附件整改意见回复。这些隐患和问题整改合格后,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3、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上述评价结果、隐患整改复查情况及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可得出如下结论:
1)建设项目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2)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影响较小。
3)该项目安全诊断设计中提出的要求予以采纳,安全设施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
4)该项目采用成熟工艺,定型设备,在试生产过程中,其安全可靠性较高。
5)根据本项目安全评价结果,结合现场核查发现的隐患情况,企业采取了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隐患和问题已整改到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综上所述:鹰潭双林水产冷链配送有限公司冷链配送项目试运行后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4、建议及对策
1)该项目按7.3.3节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对策措施,提高该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2)该项目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完善和更新,根据在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安全设施,提高本质安全度。
3)加强对已采用的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4)按国家相关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
5)装置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安全标准化工作。
6)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加强该项目的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及评估工作。
7)每年要对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至少每3年要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修订;当工艺技术、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审核修订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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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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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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