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金刚出口花炮厂代霜引线生产区、长青引线生产区引火线生产条件
发布时间:2020-11-02
项目名称 |
浏阳市金刚出口花炮厂代霜引线生产区、长青引线生产区引火线生产条件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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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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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金刚出口花炮厂位于浏阳市金刚镇丹桂村,企业主要负责人唐招贤, 2020年8月25日取得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A)YH安许证字[2020]020485,许可范围:爆竹类:爆竹类(C)级产品生产,有效期至2023年8月24日;浏阳市金刚出口花炮厂收购原浏阳市长青引线制造有限公司的长青主厂区和代霜工区,后于2020年9月完成了“三统一、两公开”。整合后原浏阳市长青引线制造有限公司的长青主厂区和代霜工区更名为长青引线生产区和代霜引线生产区,成为浏阳市金刚出口花炮厂自有生产区,生产的引线不对外销售,仅供本企业使用;该企业代霜引线生产区、长青引线生产区总占地面积约180亩,工、库房等建构筑物共129栋,总建筑面积为5519m2;本项目是为浏阳市金刚出口花炮厂增加代霜引线生产区、长青引线生产区两个生产场所以及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范围后换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设立,通过专项安全评价确定企业现有生产条件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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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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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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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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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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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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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建新、姚渊、朱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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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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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建新、姚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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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10月26日,专项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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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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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浏阳市金刚出口花炮厂代霜引线生产区、长青引线生产区引火线生产条件专项安全评价,评价组确认:浏阳市金刚出口花炮厂代霜引线生产区、长青引线生产区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生产储存条件、厂内运输、工库房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企业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现状评价总结论为:浏阳市金刚出口花炮厂代霜引线生产区、长青引线生产区具备:引火线(皮纸引,自产自用)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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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 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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