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空气(天津)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02
项目名称 | 液化空气(天津)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
简 介 | ||
液化空气(天津)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5年5月18日,是由液化空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天津市设立的独资公司。该公司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投资建设气体工厂,为南港工业区内驻区企业提供各种高纯气体配套服务的同时,实施产品和服务覆盖天津地区的市场。公司厂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中西部,创新路以北、南港四街以西,厂区红线占地面积约为30614.69m2,其中现有厂区用地面积约为10494.81m2。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公司后备系统液氧储罐和液氧缓冲罐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方忠业 |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方忠业、李彬、孙喆、刘宝丽、袁维琴、檀廷斌、曾华玉、谢寒梅 | |
报告审核人: | 王波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方忠业、李彬、孙喆、刘宝丽、袁维琴、檀廷斌、曾华玉、谢寒梅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方忠业、孙喆 |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2.06;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评估所需的有关资料。 |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等规定,采用CASST-QRA软件定量分析和安全检查表等方法,对液化空气(天津)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物理爆炸、中毒窒息、低温冻伤、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雷击等,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物理爆炸、中毒窒息。 2、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公司后备系统液氧储罐和液氧缓冲罐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风险程度和事故后果分析结果 采用风险矩阵法定性分析,储罐区的风险程度为有条件接受的风险。 采用CASST-QRA软件定量分析,液氧储罐V41在情景模式为容器物理爆炸的事故,灾害模式为物理爆炸,将导致半径16m的范围内的人员存在死亡的威胁,27m的范围内的人员存在重伤的威胁,47m的范围内的人员存在轻伤的威胁,多米诺半径22m,事故影响范围位于该公司厂区内,事故后果数据详见表4.3.2-2。 4、重大危险源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评估结果 通过安全检查评估该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所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和监控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符合国家相关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5、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可接受程度 采用CASST-QRA软件定量分析,个人风险分析结果不存在1´10-5、3×10-6风险等值线,3×10-7的风险等值线处于该公司厂区范围内,未涉及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即1´10-5、3×10-6和3×10-7的风险等值线对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产生的个人风险可接受;社会风险(F-N)曲线图分析结果为该公司对厂外人员没有社会风险,即该公司对厂外人员的社会风险可接受。 | ||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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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年08月 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