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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

发布时间:2024-06-0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

简介:


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2133日,法定代表人为张驰,企业注册资本498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乐平工业园区江维大道东侧。企业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该公司由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属于其全资子公司。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波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波

报告审核人:

王冠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海波、曾华玉、谢寒梅、郑强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海波、王波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4.1.25-2024.6.3;主要任务: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

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张驰,企业注册资本498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乐平工业园区江维大道东侧。企业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该公司由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属于其全资子公司

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有12条高端电子材料专用树脂生产线,目前已完成设备设施的安装等工作,正在进行试生产前期准备工作。产品产能共计15.2万吨/年,产品主要有:(1)特种电子专用酚醛环氧树脂63000吨/年;其中:双酚A酚醛环氧树脂(BNE)、邻甲酚醛环氧树脂(CNE)计25000吨;苯酚酚醛环氧树脂(PNE)、低粘度双酚F环氧树脂(BFE)、双酚A液体环氧树脂计28000吨;四酚基乙基环氧树脂(TNE)、高耐热型三酚基环氧树脂、低介电损耗型联苯苯酚环氧树脂、双环戊二烯型环氧树脂(DCPD)计10000吨;(2)特种酚醛树脂中间体35000吨/年;其中含:酚醛、双酚A型酚醛、邻甲基酚醛、双酚F、四酚基乙烷、三酚基甲烷、联苯基苯酚、双环戊二烯苯酚(DCPD);(3)MDI改性环氧树脂,含磷改性环氧树脂,计40000吨/年;(4)苯并噁嗪树脂3000吨/年;(5)双马和多马酰亚胺树脂2000吨/年;(6)聚苯醚树脂1000吨/年;(7)含磷酚醛树脂3000吨/年;(8)高溴环氧树脂5000吨/年;(9)配套副产盐及副产甘油等。

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结构

形式

火险

类别

建筑

层数

建构筑物高度(m

耐火

等级

备注

1

甲类装置一

4842.63

/

框架

甲类

5

32.58


2

甲类车间二

730

2096.32

框架

甲类

4/1

23.8


3

造粒包装一

717.96

1534.99

框架

丙类

1

14.54


4

灌装间

1323.56

1323.56

框架

甲类

1

7.52


5

多效蒸发装置

2398.14

549.36

框架

1

18.35


6

甲类库

742.36

742.36

砖混

甲类

1

5.95


7

甲类库

742.36

742.36

砖混

甲类

1

5.95


8

甲类库

742.36

742.36

砖混

甲类

1

5.95


9

甲类库

742.36

742.36

砖混

甲类

1

5.95


10

甲类危废

742.56

742.56

砖混

甲类

1

6.73


11

丙类库

1430.16

1611.96

框架

丙类

1

8.95


12

丁类库一

1490.36

3097.58

框架

丁类

2

15.15


13

丁类库二

559.36

559.36

框架

丁类

1

6.0


14

甲乙类罐组一

661.27

/

甲类

/

/

/


15

甲乙类罐组二

2201.88

/

甲类

/

/

/


16

甲乙类罐组三

1568.54

/

甲类

/

/

/


17

丙类罐

1149.54

/

丙类

/

/

/


18

酸碱罐

767.64

/

戊类

/

/

/


19

罐区配电间

157.25

157.25

砖混

1

6.42


20

汽车栈台

1380

/

框架

甲类

1

9.0


21

机柜间

400.98

400.98

框架

1

6.61


22

公用工程楼

2728.9

4869.83

框架

3

14.58


23

锅炉房

1330.75

1324.66

框架

1

12.58


25

污水处理区

1265

167.9

/

丁类

/

/

/


26

初期雨水池

1086

/

/

/

/

/

-2.7m

27

事故应急

720

/

/

/

/

/

-4.5m

28

循环水

1008

/

/

/

/

/

-3.0m

29

消防水池

360

/

/

/

/

/

-4.75m

30

消防水泵房

428.16

428.16

砖混

丙类

1

5.49


31

办公楼及食堂

2160.2

5397.79

砖混

民用

4

17.3

局部2F

32

研发技术楼

702.25

2217.99

砖混

民用

3

14


33

总控楼

564.25

564.25

砖混

民用

1

7.74


34

门卫一

57.34

57.34

砖混

民用

1

3.85


35

门卫

104.92

104.92

砖混

民用

1

3.85


36

门卫三及地磅

168.99

96.99

砖混

民用

1

3.85


37

外管廊

/

/

/

/

/

/

/


 

1评估小结

1. 通过上述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过程,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得出结论如下:该公司甲类装置一、甲乙类罐组二单元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甲乙类罐组一单元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其余生产单元及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 该公司重大危险源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腐蚀,一般危险因素为: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和淹溺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为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粉尘均为一般有害因素。

3.根据定量计算,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MDI改性环氧树脂储罐容器整体破裂事故的最大死亡半径为40m,重伤半径为47m,轻伤半径为64m。

4.根据个人风险计算,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00m(最大距离为东南方向);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85m(最大距离为东南方向);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75m(最大距离为东南方向),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相应的防护目标。

根据社会风险计算,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存在社会风险。

5. 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控设施对控制事故的发生有效且具有针对性,监测监控系统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6.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制定了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

2评估结论

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的要求进行检查,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安全技术、监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措施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及扩大,属可接受范围

提交时间:

2024.6.3

现场影像资料

1721100081386.jpg

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终稿已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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