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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做好强降雨天气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和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2

 

赣安监管应急字〔2016〕60号

 

 


 

 

 

江西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做好强降雨天气安全生产

应急准备和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扎实做好强降雨天气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明电〔2016〕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府厅明)〔2016〕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特别是对强降雨天气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务必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各单位要督促、指导辖区内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油气管线、建筑施工以及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汛期安全生产。要严格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抗拒监管执法或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强化联动,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各单位要在预警预报、接警处警环节落实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安监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海事等部门协调联系,密切跟踪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和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变化,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风险,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加强与当地基层政府的沟通联系,企业相关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要有效衔接,确保发生险情能互通信息、及时响应。一旦发现险情,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迅速反应、果断决策、有力指挥、科学施救。

四、强化值守,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事故或重要信息立即报告并妥善应对。要做好应急平台系统及相关通信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联络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有力。重要部门、重点区域、重要岗位要实行双岗制,坚决杜绝脱岗、顶岗和业务不熟悉人员上岗的情况发生。要加强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准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各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待命,一旦发现事故险情,要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科学处置,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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