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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荷花出口烟花厂 “5·17”较大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3

 

赣安监管(办)字〔2016〕73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荷花出口烟花厂

5·17”较大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荷花出口烟花厂“5·17”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厅管三〔2016〕5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药物安全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标准规范和黑火药等危险药物的管理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监局的要求,严格执行黑火药、烟火药等药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和分发领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危险药物储存在行政办公区和非危险品生产区,严格烟花爆竹产品试放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药物信息流向登记制度,切实加强危险药物的流向监管。

二、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省政府新修订《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2号令),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认真开展标准法律法规宣贯。要按照《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四轮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要求,稳步有序推进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许可工作,切实督促企业整改提升,坚决淘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安全条件不达标企业。

三、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事故信息报送规定,及时、完整、真实的按规定上报事故信息,特别是在事故发生后要严肃认真核查事故伤亡人数,保护事故现场,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现象。

请各地将本通报精神迅速传达至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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