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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4
赣安办字〔2016〕46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能源集团公司:
11月22日23时10分左右,宜春市袁州区西村镇北槽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发生时,有21人正在井下作业,14人安全升井,目前,仍有7人被困井下。该矿属证照齐全的乡镇煤矿,核定年生产能力4万吨,属低瓦斯矿井。
接到事故报告后,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鹿心社书记、刘奇省长、李贻煌副省长和黄玉治局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全力组织解救被困人员,科学细化救援方案,避免发生次生灾害;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正在江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国家煤监局杨富副局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带队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袁州区北槽煤矿“11·22”透水事故和近期一系列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迅速扭转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强化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进入11月以来,我省煤矿连续发生4起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7人被困。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危机感,充分认识到我省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再检查、再完善,把防范措施逐项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要严格落实防治水“十六字”方针,加强预测预报,完善图纸资料。各煤矿企业要立即对矿区范围内老空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含水层、老窑积水、采空区积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对井下排水系统、地面防治水工程、矿井供电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检修,并根据调查、分析情况制定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采掘工程施工前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警戒线和探水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进入探水线后要坚持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矿井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相邻矿井的分界处、与含水区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必须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严禁在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已破坏的防隔水煤(岩)柱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煤矿防治水工作作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不清、防治水措施不落实、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进行采掘活动、在塌陷积水区等地表水体下采煤,受顶板水、岩溶水、断层水、导水陷落柱威胁,存在老空积水等重大水害隐患,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
三、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和省能源集团公司要认真落实11月8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对照“八查”内容对辖区内(所属)所有煤矿(包括停产停工煤矿)进行全面排查,凡发现《通知》所列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并通报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情节严重的要按照《通知》要求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
四、加大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严格执法,督促煤矿企业严格依法依规生产,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现有重大隐患或《通知》所列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对改扩建矿井未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产停工矿井未经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责令停产整改,公安部门停止供应火工产品,由此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赣府厅发〔2007〕82号明电的要求予以关闭。对非法违法生产涉嫌犯罪的,要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加强水害应急救援工作。各地要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配备能够满足抢险救灾的各种排水设备和专业抢险队伍,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各煤矿企业要依靠管理强矿,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保证其完好、畅通、可靠。
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赣安办明电〔2016〕17号)要求,举一反三,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狠抓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