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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委办 明电〔2016〕15号通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5
江西 省 发 电
发电单位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签批盖章:龙卿吉
等级 特急·明电 赣安明电〔2016〕4号 赣机发 号 |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委办
明电〔2016〕15号通报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除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省委书记鹿心社、省长刘奇等省领导作出批示并急赴事故现场指挥处置,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6〕15号)精神及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切实加强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二、严格工作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市、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那些易酿成群死群伤的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亲自分析研究、亲自部署落实、亲自带队督查,确保万无一失。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深入生产作业场所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暗查暗访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各企业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不安全不建设。
三、突出工作重点,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即日起,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要按照“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要切实强化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矿区,粉尘涉爆、危险货物仓库等重点部位,校车、客车、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要严肃安全生产问责,凡是工作不认真不落实的,要实行事前问责,确保工作到位。
四、加强风险防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举措。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扭住不放、一抓到底、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对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边整边销,确保隐患整改及时到位;要坚持从严执法,做到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处罚的严格处罚,对隐患治理不力的要严厉追究责任。特别要针对年底前赶工期、抢进度的情况,严防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施工,交通运输超载、超速、超限及疲劳驾驶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各项执法和治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围绕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企业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违法变更资质、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进行全面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要依法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肃问责。
六、依法依规,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对事故的查处力度,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必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不得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对事故报告中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在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