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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切实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9
江 西 省 发 电
发电单位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等级 特提·明电 赣府厅明〔2016〕147号 赣机发 号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切实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11月24日7时50分许,宜春市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截止目前,事故造成74人遇难,2人受伤。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争分夺秒抢救被困人员,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要进一步督促地方严格落实各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督和防范措施,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张高丽、马凯、杨晶、王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批示,并急赴现场,指导救援和善后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宜春市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造成了重大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这次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层层抓好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立即开展安全大排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各地、各部门要把集中开展大排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省所有地区、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强化制度、规范运行,着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建设,并将其纳入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异地搬迁的绝不拖延。要通过深查隐患,多措并举,强力整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深化和巩固“打非治违”的成果,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落实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到“四个一律”。要针对冬季生产经营建设的特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要部位,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对煤矿、非煤矿山,要严格复产复工检查验收,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要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等行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路段(水域)、民航企业及机场,要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对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有关精神和要求的贯彻落实,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尤其是换届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要立即进入角色,抓紧熟悉情况,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要做到公开、透明,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
2016年11月25日